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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治市办通〔2008〕3号
各区县、各部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奥运会天津赛区组织筹备工作已进入决战阶段。为深入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大奥运主题法制宣传力度,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奥组委、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奥运法制宣传的通知》要求和市委作出的“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三月中旬起会战150天,集中开展奥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部署,现就集中开展奥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提出的“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抓住举办奥运会的难得机遇,实践“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通过集中开展奥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广泛传播奥林匹克法律知识,弘扬奥运法治精神,进一步提升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推动体育事业法治化进程。以法律保障公民参与体育活动的合法权益,保护奥运参与者各项权利,督促其履行应尽义务;积极推进社会管理、社会服务法治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解决城市环境、公共秩序、社会风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激发全市人民热爱天津、建设天津、发展天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提供法制保障,为实现天津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人文奥运•法治同行
三、宣传内容
广泛开展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奥林匹克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宣传:
(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律法规。奥运会的成功举办,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宣传社会治安、公共安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依法表达诉求等内容,扎实有效地做好维护安全稳定工作。
(二)奥运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为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保障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奥林匹克运动的尊严,宣传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委会的名称、徽记、吉祥物、会歌、口号、“北京2008”、科技奥运、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等属于奥运知识产权的内容。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奥运会举办期间,需要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奥运会各种车辆的顺利通行,要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各类车辆要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要遵守规定、严禁酒后驾车、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或人行横道通过等内容。
(四)市容环境卫生法律法规。为在奥运会期间创造优美的市容环境,向世界展示天津,要宣传市容环境卫生法律法规,宣传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悬挂、张贴宣传品、广告,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等处刻画、涂写、喷涂标语及宣传品、广告,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人行过街桥等公共场所堆物堆料、摆摊设点,不得乱放垃圾等内容。
(五)城市拆迁法律法规。为集中解决影响环境观瞻的突出问题,以崭新的城市面貌迎接奥运会的举办,要做好与城市拆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为确保96万平方米的拆迁任务和“一带三区五线”等迎奥运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顺利完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同时,为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还要普及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文物保护、环境保护、体育法、奥运会及其筹备期间外国记者在华采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活动内容
(一)做好奥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准备工作,编印奥运主题法制宣传资料,明确学习宣传的主要内容。各区县、各部委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宣传方案,编印奥运法律知识手册、宣传挂图等奥运法制宣传资料,在全市广泛发放,积极做好宣传。
(二)举办奥运法制宣传万里行天津站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主会场设在南开区,其他区县分别在本地区设立分会场,在同一时间组织开展奥运法制宣传万里行天津站启动活动,使奥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声势,达到新高潮。(启动仪式的具体时间按照司法部的要求统一部署。)
(三)组建奥运法制宣传小分队,依托“法律六进”开展宣传。各区县、各部委要组建由法宣干部、普法讲师团、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制宣传志愿者及文艺骨干组成的奥运法制宣传小分队,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机关、单位,尤其是奥运场馆所在街道、火炬传递路线等重点地区进行广泛的宣传,举办主题大宣讲、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汇演等活动,把奥运法律知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知识送到广大干部群众身边,促使他们知法尊法守法,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形成浓厚的法治奥运氛围。
(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优势,深入开展奥运主题法制宣传教育。各区县、各部委要注意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统筹策划,联系实际,形式多样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治市办、市司法局将在《今晚报》、天津人民广播电台、天津司法行政网开办奥运法制专题栏目,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五)举办“天津市大学生迎奥运,学法用法演讲比赛”,巩固扩大宣传成果。配合司法部举办全国大中学生学法用法演讲比赛,在全市高校范围内举办“天津市大学生迎奥运,学法用法演讲比赛”,进一步宣传奥运法律知识,巩固学习成果,扩大宣传覆盖面。比赛获胜者将参加全国大中学生学法用法演讲比赛。
(六)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广泛动员组织法制宣传志愿者参与奥运法制宣传。在奥运主题法制宣传工作中,要在社会上广泛招募有法律专长的法制宣传志愿者,进一步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向他们提出要求,部署任务,提供方便,抓好奥运主题法制宣传。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治市办积极与奥组委天津赛区办公室沟通协调,精心筹划,加强指导。各区县、各部委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奥运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备战奥运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精心策划本地区、本部门奥运法制宣传活动,并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宣传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各区县、各部委要紧紧围绕“人文奥运•法治同行”这一主题,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突出重点,努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广泛深入地开展好奥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力争产生良好社会影响。
(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区县、各部委要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不断拓宽渠道,丰富宣传形式,切实提高宣传效果。要充分发挥奥运法制宣传小分队作用,通过法制讲座、法律咨询、法制展览、以案说法、演讲比赛、征文活动、法制文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因地制宜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奥运法制宣传活动。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区县、各部委要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积极组织策划奥运主题法制宣传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开辟专版专栏,播放专题节目,拓展奥运法制宣传的覆盖面,不断增强奥运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扩大奥运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
二○○八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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