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法制宣传资料编印管理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8年天津市“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更多>>>
您当前的位置 :法制宣传 > 普法专题 正文
弘扬法治精神 加强学法用法
  2008-02-18 10:5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二次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关要求,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其依法执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有关精神,12月1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组织了2007年天津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全市共设置169个考点、1030个考场,有近3万名局处级领导干部参加考试。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牛士琦、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浙闽、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罗昭的陪同下,亲临局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天津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考点进行检查巡视,对这次考试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作出重要指示。

  自今年年初以来,按照市委的部署,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就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认真筹划,精心实施,制定方案,协调落实。制定下发了《关于组织2007年天津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组织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骨干培训。各区县、各部委以主管领导牵头,成立了考试组织领导机构,并及时召开考务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方案和落实措施,对本区县、本部委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进行具体安排。本次局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共设置市内、塘沽、武清、大港四个考点,各单位党政一把手统一安排在市内考点专门考场。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各区县、各部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的内容包括十七大报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建设等,在考察理论知识的同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将法学原理同实践紧密结合,既考察领导干部的认知程度,更注重考察领导干部的应用水平。考试具有规模大、范围广、人数多、规格高等特点。客观题首次使用答题卡、采用机读阅卷方式,更加体现了公平公正。考试时,各考场秩序井然,应考人员认真仔细答卷。参加考试的领导干部普遍反映,各级领导在法治建设中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通过这次考试,促进了学习,激发了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加真切地认识到,推进依法治国、弘扬法治精神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内在要求,是全面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一定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切实做到依法办事。

  天津电视台、天津电台、《天津日报》、《今晚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均对本次考试进行了深入地宣传报道,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关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进一步促进了我市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第二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将于12月15日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