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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司法局局长罗昭在市“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讲话
  2008-02-18 10:51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交流“五五”普法以来,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命名表彰2007年天津市“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今天,天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在这里召开“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工作经验交流会。

  刚才听了部分区县代表的发言,他们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阐述了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的具体做法、经验和体会,我们很受教育,很受启发。这些经验做法贴近实际、成效显著,在“法律六进”工作中都值得推广和借鉴。

  同志们,党和国家领导人历来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十六届中央政治局共组织了44次集体学习,其中,第一次学习的主题就是“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今年11月27日,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题进行了第一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主持学习时,就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四点要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法制宣传周活动中作了重要批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座谈会的讲话中,也强调要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刚才,散襄军书记在讲话中,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阐明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同时,对推进我市法律进乡村和进社区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我们一定要认真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下面,我就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讲三点意见:

  第一,要抓紧学习传达会议精神。会后,要把这次会议精神及时向各区县、系统党委(党组)作汇报。各区县、系统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门会议,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吴邦国、顾秀莲的有关要求和批示,以及散襄军同志的讲话精神,明确这次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要将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同当前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今年年底的各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在此基础上,要尽快把会议精神传达到各基层单位,指导他们的实际工作。要通过传达学习,使各级党委、政府对法律进乡村、进社区的认识达到新高度,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区县、系统要在认真完成好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理清思路,筹划好明年工作,确保这次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第二,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的部署要求,不断增强工作实效性。各区县、系统要力求把贯彻这次会议精神与促进天津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坚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围绕劳动就业、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涉访涉诉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和完善工作机制,增加必要的人财物投入,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的有效实施提供可靠保障。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积极鼓励法律职业者和法律院校(系)教师、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深入社区、农村,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第三,要切实加强典型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各区县、系统要认真学习借鉴发言单位的宝贵经验,充分重视对本地区、本系统先进典型的挖掘和培养。要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推广工作典型,扩大社会影响。各级普治工作者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研究新时期的新问题,探讨新举措,切实提高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水平,为开创“法律六进”工作新局面,促进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