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法制宣传资料编印管理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8年天津市“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更多>>>
您当前的位置 :法制宣传 > 普治动态 > 本市动态 正文
和平区出台“五项措施”广泛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008-01-22 15:07

  近一时期,非法集资在我市屡有发生,并向多领域和职业化发展,对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造成了一定消极影响。为使广大居民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社会危害,树立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依法治区办公室近日出台“五项措施”,从现在开始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区各街道、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广泛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包括:第一,利用网络下发文件,部署宣传重点。以和平政务网为平台,下发《转发〈关于广泛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及相关宣传资料,利用普法网络,发动全区各街道、局、公司、集团,区级、区属各机关和各人民团体,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第二,利用宣传阵地,扩大宣传覆盖面。加大宣传力度,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充分发挥各街道、社区的板报、橱窗的作用,突出对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防范法律制度;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破产法、税法等金融、经济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识别能力,避免切身利益受到损失。借助区级“法制宣传之窗”地处繁华地区,人员流动大的优势,制作一期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板报橱窗,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漫画,结合具体案例说“法”、讲“法”。印制和发放《致广大居民群众的一封信》,宣传如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相关知识和典型案例,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努力提高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第三,举办专题培训,提高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聘请有经验的律师或者法官,结合非法集资案件代理或审判实践,为各单位普法干部、社区调解主任、法律工作者举办一期专题培训,提高他们的识假防骗的能力,以免掉进犯罪分子设下的陷阱。第四,依托社区法制课堂,延伸宣传触角。街道和司法所的普法干部、法律志愿者深入一线,利用街道、社区的法制课堂、会议等宣传阵地,开设专题法制课、举办法律咨询,教育警示群众,注重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帮扶和法律援助工作。第五,利用多种媒体,拓展宣传领域。运用有线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宣传平台,开辟专版专栏,通过对一些案例社会危害性及犯罪表现形式的剖析,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震慑犯罪分子,形成对非法集资的强大舆论攻势,为建设中心经济强区和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据和平区治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