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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些不法分子以互联网为平台,以国外基金理财项目为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为此,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切不可参与其中,以免遭受经济损失。
据悉,不法分子在实施此类犯罪时,先是在互联网上设立网站,大肆宣传其虚构的基金理财项目。投资者若申购该基金,需将资金打入不法分子指定的银行账户内。尔后,投资者可在该网站上查询到其所申购基金数量以及红利等情况。当投资者投资的钱款累计到一定数额后,不法分子往往会关闭网站,携款逃匿,致使投资者血本无归。以上犯罪手段极具诱惑性、欺诈性,具体表现如下:
一是以网站为幌子,诱骗群众参与。不法分子为了提高其基金理财项目的可信度,采用网上交易等比较新颖的形式,利用互联网快捷、便利等特点,在互联网上开设与国内正规基金投资查询平台相类似的查询系统,发布投资理财信息,以此吸引不明真相的群众注意,诱骗其参与。
二是虚构投资项目,诱人上当。不法分子针对当前股市红火,基金格外受到青睐的情况,以销售“瑞士某共同基金”、“美国某美元基金”等国外基金的名义,大肆宣称其理财方式与国际接轨等情况,进一步提高其理财项目的可信度,诱骗群众上当。
三是投资返利借壳虚拟货币,加大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后,将获得其网上查询的账号和密码。但是,其红利往往以Q币等“虚拟货币”形式记录在账号内。此种虚拟货币只能在该网站内部流通,若兑换成现金须经申请等程序。为了诱骗更多的投资者上当,不法分子往往在投资者第一次购买基金后,会按照比例,提前将红利兑现投资者,并指使他人在参与者中宣称自己已成功将虚拟货币进行了兑现,以此麻痹他人,致使投资者一方面加大自己的投资量,另一方面动员亲朋好友参与其中。
四是不法分子承诺投资周期短,回报快,这更具诱惑性。与以往投资返利型“非法集资”等经济违法犯罪形式所不同的是,此种“非法集资”方式往往实行按天返利的机制。投资者购买基金后,第二天便能在网站上看到返利情况。按照不法分子的承诺,每半年为一个投资周期,投资方式分为四种:投资100欧元,每日回报2.0%;投资500欧元,每日回报2.5%;投资1000欧元,每日回报2.7%;投资2000欧元,每日回报3.0%。投资款更可以折算成人民币进行投资。这样超高的回报率可以使投资者在几十天内便可收回其投资成本。不法分子正是抓住了一些市民急于致富的心理,进行了违法犯罪活动。
五是不法分子以占有为目的,危害比较严重。为了诱使更多的投资者掉进陷阱,不法分子往往将后面投资者的申购基金款,用于兑现先前加入的投资者的红利。当投资者投资的钱款累计到一定数额后,不法分子往往会关闭网站,逃之夭夭,致使投资者血本无归。
此类犯罪的方式与以往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活动,有其共同之处,但该案中不法分子以互联网为平台,以国外基金理财项目为幌子实施经济违法犯罪活动,极具欺诈性。因此,广大市民在开展储蓄、证券等投资理财业务时,要到国家批准的证券、金融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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