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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各部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近年来,非法集资在一些地区重新抬头,并向多领域和职业化发展,对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造成了一定消极影响。为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将集中一段时间在全市广泛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针对社会上出现的个别非法集资等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致使部分群众利益受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增强法律意识,牢固树立依法、遵法的自觉性,分清合法和违法活动的法律规定;使广大公民提高防范意识,在社会交往、参与经济活动中增强识别投资渠道的能力,避免法律风险;使广大公民树立正确维权意识,依法合理提出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止和避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情况发生。
二、活动时间
从现在开始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公民中广泛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宣传内容
广泛宣传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广泛宣传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金融欺诈防范法律制度,广泛宣传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破产法、税法等金融、经济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信访条例等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宣传形式
全市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宣传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积极推动主题大宣讲,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深入乡村、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广大干部群众宣讲有关法律规定和知识。以下岗工人、离退休人员为重点,通过举办法律咨询、法制讲座,设置宣传栏、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等形式,扩大覆盖面,强化宣传效果,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各个层面、各类人群。
(二)借助新闻媒体力量,综合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优势,在《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电台及各地区、各系统有关媒体开设的专栏、专版、法制节目中,增加此项宣传内容,或开办专题节目,通过法律知识释疑、案例讲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一系列主题宣传,广泛宣传与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警示群众;通过对一些案例社会危害性及犯罪表现形式等的剖析,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震慑犯罪分子,形成对非法集资的强大舆论攻势。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九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把这项宣传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二)发挥职能,确保到位。各级普治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密切配合,认真研究,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积极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调动各单位、各部门共同参与这项活动的积极性,加强协调指导,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开展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确保学习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要充分发挥普法骨干的作用,动员市、各区县、各部门的普法讲师团发挥主力军作用,深入宣传第一线;动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和在校法律系学生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动员基层司法所、村(居)委会和离退休法律工作者积极参加基层的宣传活动。
各区县、各部委要将宣传活动的有关情况及时报送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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