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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服务型法制宣传教育平台 让“法律进乡村”永葆生机和活力----武清区
  2008-01-07 09:25

  武清区现有人口81.7万,其中农业人口76.5万,有731个村(街)。对于武清来说,没有农村基层民主法治的进步,就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没有农业的牢固基础与支持,更不可能有经济的快速发展。2007年以来,我区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注重宣传与服务相结合,努力打造服务型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在活动中让农民群众感受法律对建设和谐、稳定、安全社会环境的必要性,对保障生产、生活的重要性和对自己、对家庭的普惠性。

  一、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构建服务型法制宣传教育新格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充分发挥效能的机遇,也是对普法机构、普法队伍水平和能力的锻炼。“法律六进”活动全面启动后,我区首先强化了对区、乡镇街道、村(街)三级普法骨干队伍的服务理念教育,分期分批对区56名普法讲师团成员、68名乡镇街道普法辅导员、区直局级单位102名普法负责人、村(街)600名宣传员和56名普法志愿者进行了培训,深化他们对建设服务型普法队伍重要性的认识,把服务意识、服务理念自觉地融入“法律进乡村”的具体工作中,逐步使区、乡镇、街道、村街三级普法骨干队伍向“三会”发展和提高,即:会宣讲,会答疑释惑,会调处矛盾纠纷。“法律进乡村”活动以来,共开展农村集市法制宣传102次,为村(街)“两委”班子、村民代表宣讲相关法律知识29场,现场调处矛盾纠纷12件,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律援助48件161人次。目前,集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为一体的普法形式已经基本形成,“法律进乡村”工作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好形势。

  二、突出工作重点,抓好农村普法基础建设

  开展“法律进乡村”就是要把党和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到农民群众心中。为此,我们在工作中突出了“两个重点”,狠抓了“三个建设”。两个重点首先是突出抓好农村普法重点内容的宣传教育。以宪法为核心,把《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水法》、《婚姻法》、《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物权法》、《城镇规划法》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主要宣传教育内容,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依法主张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其次是重点抓好村街“两委”班子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家庭户代表的法制教育。采取区普法机构指导、乡镇街道机关干部包村,普法辅导员、宣传员定期走访和上门提供法制宣传资料,开展家庭辅导的措施,并以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广播讲座的方式,对2000余名村街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轮训,着力提高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今年,我区编印了《农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10000余册,全部发放到村街“两委”班子成员和村民代表手中。现在,了解并基本掌握农村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依法办事的村街干部、农民法律明白人日趋增多,权利义务意识、民主法治意识、法律知识水平和守法的自觉性有了整体提高。三个建设:一是抓好法制宣传阵地建设。主要做好三件事:1.指导帮助村(街)设立法制宣传栏、墙报栏,部分村街建立宣传橱窗,提供资料,扩大影响。2.区、乡镇、街道共同出资帮助试点村(街)建立法制图书角,提高农村法制图书的数量和质量,为村民学习法律知识提供便利。3.帮助指导村街开办“每周一法或举案说法”农村有线广播法制节目,让农民群众经常听到法制宣传。二是抓好民主法治建设。以“法律进乡村”活动为载体,按照“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要求,积极开展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得到有力保障。三是抓好农民业余文艺队伍建设,加强了对农村业余文艺队伍的管理和演出活动的支持与引导。法制文艺演出形式多样,大大增强了趣味性和吸引力,为基层农村普法营造出浓厚氛围。目前,全区有农民业余剧团29个,综合文艺演出队38个,电影放映队25个,业余文化协会8个,基本覆盖全区各村(街)。

  三、不断创新形式,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服务质量

  结合广大农民群众法律需求、思维方式和认知能力,我区在创新方式方法上进行了以下尝试:

  (一)积极开展跟进服务。根据“法律进乡村”工作需要,成立了由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组成的跟进服务小分队,深入乡村开展以服务为主线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先后为大孟庄“东篱农业产业园区”、汊沽港“中华自行车王国”等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建议和法律论证,参与建设合同的草拟、审查,培训工作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项目建设中的失误。自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以来,先后9次共50余人深入到大良镇、大黄堡乡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答疑解难,提供服务,保证了征地、拆迁等工作的顺利进行,得到乡镇党委、政府的肯定和称赞。

  (二)借势发力,开展重点时段、期间的宣传服务。首先是借助农村“两委”班子换届、土地延包、调整、发包、重大建设项目等农村农事关键环节开展宣传服务工作。如:大黄堡乡四高庄村“两委”班子换届一直拖而不决,群众迫切需要法律帮助和服务,为此,“农村重点工作服务行动小分队”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天津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作为宣传重点,采取组织村民集中学习和开展单个或几个群众宣传服务相结合的方式,教会农民群众正确行使政治权利,最终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其次是借助农村集市,利用综治宣传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助残日、禁毒日、环境日、消防日、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活动,效果十分显著,流动法制宣传服务台(站)在武清农村已成为一大亮点。

  (三)积极开展延伸服务。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和区讲师团是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的骨干力量。一年来,先后深入到58个村(街),600多个农户家中与农民直接对话,把市场经济、土地管理承包、婚姻家庭、民主法治建设等法律知识送到家庭,解答了近百个法律疑难问题,免费发放《农民法律知识读本》、《农民法律常用知识问答》等普法教材5000余册。如:汊沽港“中华自行车王国”建设项目需征地1470亩,涉及170个农户。为使项目按期开工建设,律师、公证人员多次深入到村街,逐户宣传讲解,介绍项目前景、国家征地补偿法规、政策,发放“明白纸”,有效保证了征地工作的顺利完成。

  “法律进乡村”活动的蓬勃开展,使我区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发生了显著变化,主要表现是:一是各级普法队伍服务理念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所显现的作用日趋明显。二是农村普法阵地进一步巩固,专栏、板报、广播成为农村普法的主要载体,宣传内容和范围不断扩大。三是农民普法骨干队伍数量、质量稳步增加,全区农民普法宣传员人数达到4216人,平均每村6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基本实现进村入户经常化。四是农村法制文艺演出进一步增加,已成为农村普法工作的又一支撑点,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在今后的“法律进乡村”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建设新武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