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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 为东丽小城镇建设提供法律保障----东丽区
  2008-01-07 09:25

  我区地处中心城区与滨海新区之间的黄金走廊地带,所辖9个镇街乡,其中涉农镇街乡7个,114个行政村,人口31万余人。按照天津市和东丽区总体发展规划,在未来几年中我区依托华明家园等五个新市镇建设和城中村改造等工程项目,逐步由农村模式向城市化过渡。但是在我区城市化进程中也出现因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如不能妥善解决,势必影响我区城市化建设。因此,我们紧紧围绕区中心工作,通过扎实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为我区总体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发挥积极的作用。

  一、以区法制宣传月活动为载体,提升“法律进乡村”活动的效果

  以区法制宣传月活动为载体,加大“法律进乡村”活动的宣传力度,注重“法律进乡村”活动的效果。治区办牵头开展了以“法律进乡村,共建新农村”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月活动,安排有关单位、部门结合自身职能,采取法律咨询、便民服务、有奖法律知识答卷、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入农村大力宣传《宪法》、《村民组织法》、《土地承包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物权法》、《信访条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使广大村民群众多角度、全方位了解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做到合理表达诉求,依法有序维权。宣传月期间,共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2万份,展出展牌300余块,受教育群众达10余万人次。达到了宣传一片、教育一片、影响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整合法律宣传资源,为我区新市镇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为了配合我区新市镇建设工作,治区办积极整合法律宣传资源,为我区新市镇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一)针对我区农村实际,组织有关人员编写了10万字的《东丽区村(居)民法律知识读本》,从宪法、刑事法律、民事法律、婚姻家庭、土地管理、土地承包、劳动法、村民自治、治安管理、信访知识等十七个方面,深入浅出地介绍了农村(社区)村(居)民生产、生活中常见的涉法问题,将读本作为我区村(居)民“五五”期间的学法教材。共印刷14万册,做到全区村(居)民每户一册。

  (二)发挥现有法制宣传队伍作用。组织区普法讲师团、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到全区涉农镇街乡进行法制宣讲、法制辅导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为广大村民群众解答涉及婚姻家庭、农村土地整合、房屋拆迁等方面的疑难问题,为村民群众答疑释惑。今年以来共举办法制宣讲(法制辅导讲座)120余次,开展各类法律宣传咨询活动22次。特别是区普法讲师团成员、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铁中林应邀深入军粮城镇苗街村,就土地整合有关法律法规现场解答村民群众提出的问题,受到村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利用大众传媒手段,扩大“法律进乡村”的影响,为新市镇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大力构建立体化、全覆盖的农村普法网络。我们与区有线电视台、区广播电台、《今日东丽》编辑部加强沟通,组织政法各部门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制作专题法制节目和刊载宣传稿件,通过《法治经纬》专题节目、天津日报《今日东丽》、法制在线节目三条渠道,面向广大农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将宣传重点放在关注民生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上,不断增强农村群众学法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截至目前,共制作《法治经纬》专题节目24期,天津日报《今日东丽》法制专栏24篇,制作《在线说法》广播节目54期,播出108次。我们将在年底开办东丽普法网,切实发挥网络时效性强的优势,进一步扩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

  四、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推进我区新市镇建设有序进行

  在为我区新市镇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上,重点抓了“三个结合”。

  一是法律服务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在新市镇建设中,必然会涉及群众方方面面的切身利益,如何解决好这方面的问题是关系到新市镇建设中村民是否能及时进驻新市镇的关键。为此,区建委、规划局、司法局等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主动服务,依法解决实际问题。公证处、律师、法律工作者通过公证、见证等方式为村民办理分户5300件,土地整合1000多件,被征土地养老金400件,现场分房、选号公证1930余户,切实维护了村民的合法权益。解决被征土地养老金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解决得不好既影响新市镇建设的搬迁,也影响家庭和睦,区公证处抽出专人进行此项工作,还减免部分公证费用,为那些因不能及时搬迁的群众解决了困难。在工作中我们感到只有注重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才能加深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才能有效地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法律服务与维护稳定相结合。我区新市镇建设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为配合我区撤村搬迁工作,治区办组织公证员和工作人员深入农村进行现场办公,解答群众提出的一些法律问题,及时进行疏导。例如:我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中的张贵庄村整体撤村工作,部分村民对补偿问题存在争议,处理不好有可能引发集体上访,我区派公证员和干部深入该村一边进行法制宣传工作,一边为村民办理搬迁补偿协议公证,为该村搬迁工作顺利进行提供法律保障。幺六桥乡大辛庄北窑村今年春天全村搬迁时,由于一些村民对搬迁补偿政策不满意,造成该村村民上访、闹事,影响了搬迁进度。区政法委组织50多名政法干警到现场进行说服教育,讲解有关征地补偿的法律法规,发放有关宣传材料,面对群众讲解宣传,解答群众疑问,经过20多天的坦诚讲解,耐心的疏导,使大部分群众思想发生了转化,自动搬迁,按时完成了搬迁工作。无暇街李庄村整体搬迁工作中,治区办依托街司法所现场进行涉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问题咨询,如村民中因分房出现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矛盾,因继承兄弟姐妹之间出现的矛盾等问题都得到妥善解决。李庄村整体搬迁未发生一起上访事件,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和谐搬迁、稳定搬迁。可以说抓好“法律进乡村”工作,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大作用。

  三是法律宣传与政策宣传相结合。农民搬迁入住工作是新市镇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为确保华明街12个村队村民入住,区领导高度重视,在全区各机关抽调工作人员160余人组成15个工作小组,进行相关法律政策咨询,解答群众疑问,保证搬迁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为配合华明街12个村的搬迁宣传工作,区委宣传部牵头,各职能部门联合举办了“齐心协力迁新居,共同携手建家园”文艺演出,深入各村演出,上万村民观看,收到很好效果。现在华明家园搬迁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已有11个村确定选房程序,近3000户居民已选房,1000余户村民办理了入住手续。

  通过工作实践我们体会到,要让新市镇建设这一利民工程深入人心,“法律进乡村”活动是一条重要途径,它在推进我区城市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招法,为加快推进我区城市化进程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