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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12•29”《监狱法》宣传活动日活动的通知
  2007-12-25 14:38

  各区县、各部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按照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统一部署,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决定,12月29日即《监狱法》公布实施日为《监狱法》宣传活动日。根据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12•29’〈监狱法〉宣传活动日的通知》(司发通[2007]74号)要求,结合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际,为组织好今年的《监狱法》宣传活动日宣传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主题

  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要求和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通过广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监狱法》,大力促进依法治监,为不断提高监狱工作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活动主题是: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坚持依法治监,维护公平正义。

  二、宣传重点

  党和国家关于监狱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狱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任务目标和主要措施

  以《监狱法》宣传活动日为契机,依托“法律六进”活动,针对重点对象,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教育。

  (一)深入相关单位部门,通过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等活动加强教育,使广大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监狱人民警察充分认识《监狱法》的颁布实施对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监狱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其重要内涵,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树立“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执法理念,进一步强化依法办事意识。

  (二)深入全市各个监狱,通过组织宣讲、赠书、观看教育片等活动,对服刑人员开展《监狱法》的宣传教育,引导和教育服刑人员遵规守纪,加速改造。

  (三)在全市开展广泛的《监狱法》宣传活动,通过举办咨询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了解《监狱法》的相关内容,了解监狱在国家政权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了解监狱工作取得的成就,营造对监狱工作理解和支持的社会环境,为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12•29”《监狱法》宣传活动日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以及各地区各部门又好又快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各级普治部门要加强对《监狱法》宣传活动日工作的领导,统一协调,明确分工,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抓好落实。监狱管理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突出活动效果,要及时请有关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监狱工作,向他们汇报宣传活动日情况。

  二要区分对象,增强针对性。“12•29”《监狱法》宣传活动要覆盖全市各个层面,以领导干部以及从事一线监管改造工作的监狱警察为宣传重点,区分不同对象,确定重点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力求取得实效。

  三要形式多样,务求实效。在运用行之有效的传统宣传教育方式的同时,注重运用现代化的传媒手段,开展生动直观的《监狱法》宣传活动。要积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传媒工具,多层面进行宣传教育。要注重宣传在贯彻《监狱法》方面的先进经验、主要成绩和典型人物、事例,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效果。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宣传,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