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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市“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 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2007-12-20 11:03

  ----天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

  同志们:

  今天,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召开全市“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经验交流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交流“五五”普法以来,“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刚才,会上对一批“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进行了表彰,南开区、塘沽区、大港区、静海县四个区县分别介绍了他们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工作的经验,这些工作经验非常好。一是具有非常鲜明的创造性。这些区县不仅把“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工作广泛地开展起来,而且都结合各自实际有所创造、有所创新。二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这些区县都是针对天津改革开放现代化发展建设过程中,乡村、社区出现的新情况,特别是广大人民群众在普法方面的实际需求来开展工作,重在解决现实问题,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取得了很好的实效。这些经验在我们实际工作中应该借鉴、推广,以推动全市“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工作的开展。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我市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法律六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域不断拓展。今年以来,全市深入开展了以“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为重点的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有效提高公民法律素养、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辛勤工作在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第一线的广大普法工作者表示亲切的问候!

  下面,结合当前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法律进乡村、进社区的重要意义

  法律进乡村和进社区工作是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扩大基层民主,加快城市现代化过程中的基础性工作。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更好地实现、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科学发展观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来的,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即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就是要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让广大人民群众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自觉参与各项事务的管理和决策,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二)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加快经济发展的有效保障。民主和法治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调节各种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当前,我们面临着发展的机遇期和矛盾的凸显期相互交织的重要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深层次矛盾不断显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有所增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必须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农村、社区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基础。通过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依法规范农村、社区管理,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不断提高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基层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直接关系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稳定,是维护基层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的重要途径。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面临越来越多的诸如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物业管理等现实问题,对法律的需求与日俱增。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紧密结合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激发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热情,使他们一些亟待解决的工作和生活中的现实问题,在相关法律法规法条中找到答案,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法律需求,有利于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二、要努力把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促进天津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大力提高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确实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积极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要丰富内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以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为目标,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要按照十七大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从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出发,深入宣传与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农业生产、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农民生活、农村社会稳定、环境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在广大乡村、社区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广大基层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的社会风尚。以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为目标,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的法制宣传教育,帮助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要以提高村民居民民主权利意识为目标,大力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不断提高依法参与管理农村、社区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突出重点,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各地区、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法律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针对村民居民结构成分多样、法律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组织搞好法制宣传教育。要抓好村级“两委”班子和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党校培训、以会代训、定期组训、夜校轮训等多种方式,经常性地开展学法活动,努力提高依法办事自觉性。要抓好辖区内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未成年人可塑性强的特点,积极开辟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途径,不断增强普法工作趣味性和吸引力。要抓好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完善素质教育、道德教育、行为教育“三结合”制度,组织开展法律常识、依法维权、遵章守纪、安全生产等内容的学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三)要拓展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普法阵地建设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的基础和有效载体。要注重普法阵地的建设,严格实施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标准,加大人力和物力的投入。涉农地区要在每个乡镇设立法制辅导站,每个村建立法制宣传栏和农民法律图书角。城镇社区要逐步实现包括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区县要建立一个普法广场或法制公园的“六个一”目标。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和“五五”普法讲师团的积极作用,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要积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重视对重点法律问题的正确引导,发挥舆论在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协调利益关系方面的引导作用。

  (四)要完善制度,保障城乡居民享有切实的民主权利。继续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工作。要深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社区协商议事会、村民居民代表大会和村务公开、事务公开等制度。要进一步规范村民居民的自治实践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基层群众参与民主实践活动,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确保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得到有效落实。要将“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社区”的创建同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积极营造管理有序、服务发展、文明祥和的乡村和社区环境。

  三、要切实加强对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法律进乡村、进社区的重要意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谋划部署,精心组织推动,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确保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部门承担着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的主要职责,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天津市“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意见》的要求,以提高公民整体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积极做好组织、协调、监督和服务工作,把各项目标任务真正落到实处。要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出发,从基层群众迫切要求解决和关注的问题入手,研究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措施和办法,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法律进乡村、进社区的各项任务。

  要加强对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推动指导,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充分发挥作用的新思路、新途径。总结推广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典型经验,加强示范和引导,带动全市“法律六进”工作的整体推进,实现“五五”普法规划的预期目标。

  同志们,“法律六进”作为“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