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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农民法律素质 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2007-12-17 09:48

  ——大港区副区长张庆恩在市司法局的发言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广大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被“五五”普法规划列为重点普法对象,确定了“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的目标。大港区按照“五五”普法的要求,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途径和形式,以律师兼任村法制副主任作为“法律进农村”工作的重要载体,以提高农民法律素质,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法律进农村”工作的核心,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取得了显著成效。

  今年4月18日,大港区委、区政府从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农村稳定和新农村建设战略的高度,结合“五五”普法规划,召开了大港区“法律六进”暨律师担任村法制副主任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法制副主任工作,34名律师分别兼任了全区74个村的法制副主任。市局局长罗昭和区委书记张继和、区委副书记、区长张志方、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建等区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市局局长罗昭充分肯定了大港区为各村配兼职法制副主任的做法,区委书记张继和就如何做好法制副主任工作做了重要讲话。会后法制副主任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尽职尽责的为农村开展了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先后深入农村开展法律咨询71次,对3950人进行了民事、经济、刑事、行政等方面的咨询;开展法律知识讲课41次,5600余名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村民接受了法律知识培训;帮助部分村修改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17件;承办各类案件57件,其中民事、经济案件涉及标的额达970万元;协助区政府信访办和各街镇、村对来访的农民群众进行了法律咨询。法制副主任在服务“三农”和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做出了贡献,得到了农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大港区以“律师兼任村法制副主任”的形式,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市尚属首家,既是一项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也是一项创新之举,现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汇报。

  一、以开展法律宣传教育为立足点,全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

  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法律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的法律素质,是“法律进农村”的根本目的。工作中,法制副主任循势利导,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方面,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形式:一是参加村委班子议事会议,对村委班子成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针对村委会遇到的涉法问题开展咨询,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二是采取集中培训形式,对农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和村民代表,开展《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土地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知识讲座,并现场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对农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三是送法上门,面对面交流。法制副主任们走村入户,深入到村委会、农民家中或利用农村集市时间开展法律咨询,解答农民提出的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继承、劳动争议、赡养、人身损害赔偿等方面的问题。四是通过律师参加普法讲师团,开展法律知识“大宣讲”活动,向农民宣传法律知识。

  二、以农村工作难点、热点为切入点,全力维护农村稳定

  农村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法制副主任在工作中,始终把稳定工作当头等大事来抓,将提高农民法律素质,维护农村稳定,贯穿于办实事、解难题的过程中。

  法制副主任在工作中发现,一些热点、难点的产生甚至群访事件的发生,主要是一些村干部和村民对法律法规不了解或不理解造成的。为此,法制副主任开展深入调查,找准问题症结,以法理服人,平息群众的不满情绪。如:中塘镇某村村民因对该村土地长期被“占用”有异议,曾多次到区、镇政府上访。该村的法制副主任到来后,先后到镇政府和土地规划部门调查并证实:这一宗地早在1990年6月便被划拨为军事用地。土地性质界定明确后,法制副主任主动同村委会成员和村民座谈,讲解有关的法律法规,使村民对地权有了正确认识。

  村民资格的认定,是新形势下农村面临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村民为了自身利益,要求确认其具有村民资格,过去一些村委会因对村民资格法律法规缺乏了解,致使村民上访或诉讼的现象时有发生。法制副主任在处理村民因要求确认其子女在校大、中专学生、出嫁女和外来户的村民资格并享受村民待遇上访中,通过向村民和村委会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讲解市高院《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问题的意见》,有效防止了村民因村民资格确认纠纷造成上访事件的发生。在处理农民因土地、楼房化建设房屋分配等纠纷中,积极向农民宣传法律法规,起到了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作用。同时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还主动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坎,为农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按照区政府要求,在区政府信访办公室和司法所实行每月四次律师信访接待日制度,利用律师接待日,对上访农民群众开展法律咨询和宣传,在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以服务于农村经济建设为重点,全力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发展经济、富裕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法制副主任们发挥法律专长,为农村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一是对农村对外经济往来中的合同进行审查论证。对合同签约主体进行审查,帮助村委会补充修改了涉及经济、企业租赁承包,土地承包、占地补偿、建筑工程施工等合同,发挥了预防和减少纠纷和从法律上规范村委会行为的作用。二是帮助村委会对村内存在的对外债权进行清理和追索。法制副主任认真对每笔债权相关合同和证据进行逐一审查,提出补救或诉讼意见。对于证据齐全对方又以各种理由拖欠的,通过诉讼方式进行追偿。三是担任村和农民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维护村委会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接受村委会委托先后承办了借款纠纷案、建筑合同纠纷案、道路交通事故和十九顷村企业破产等案件,维护了村委会的合法权益。

  四、以农村基层民主政权建设为落脚点,全力提高村委会依法自治能力

  基层民主政权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地区的民主进程和文明程度。法制副主任在工作中,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推进基层民主政权建设,提高村委会执政和依法自治能力。通过参加村委班子会议和介入村委会议事,协助村委会制定和完善了村民自治、村委会管理、村民事务、村务公开、社会治安和综合治理等规章制度的建设;协助村委会协调解决民事纠纷;协助“两委”班子做好信访工作,提高村民守法观念和合法维权意识。法制副主任的工作赢得了农民群众的赞誉和信任。

  回顾法制副主任六个月工作实践,我们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体会:

  一、 领导重视是做好法制副主任工作的前提

  自区委书记张继和在动员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后。区主要领导一直非常关心和重视这项工作的进展,多次在司法局报送的材料上作出批示,指出要注意发现和总结好的典型,搞好示范引导工作。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8月份,我区又召开了工作推动会,会上,区主要领导和市局副局长高从善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同时,区委、区政府领导把法制副主任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在每月听取司法局工作汇报中,对法制副主任工作都要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区领导还经常深入农村对法制副主任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市、区领导的关心和指示,为我区深入开展法制副主任工作指明了方向,极大的鼓舞了大家的工作热情。

  二、精心组织,健全工作制度是做好法制副主任工作的保障

  为确保村法制副主任工作落到实处,大港区司法局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指导。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法制副主任认真学习市、区领导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法制副主任服务“三农”的自觉性。工作中,法制副主任经常牺牲休息时间,深入到各村开展服务。二是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三是建立工作制度。制定了法制副主任工作管理办法,建立了工作情况记录、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情况统计表、大事通报等多项制度。四是强化工作指导。区司法局分管局长和科室多次深入到一线进行工作指导。

  三、上下联动,相互配合是做好法制副主任工作的基础

  区委、区政府动员大会后,各镇(街)、村积极为法制副主任入村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各镇街主管领导陪同法制副主任入村接洽。在日常工作中,各街镇领导加强了对法制副主任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各村法制副主任工作的汇报。各村积极进行沟通,加强与法制副主任的联系,发挥法制副主任保驾护航的作用。为总结好经验,进一步推动法制副主任工作的深入开展,港西街组织了法制副主任工作研讨会。区、镇(街)、村联动机制的实行,为法制副主任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 新闻媒体的推动是做好法制副主任工作的必要环节

  法制副主任工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推动。我们在互联网上建立了法制宣传门户网站、大港区依法治区动态和司法局信息专刊,市内和大港区报纸、天津电视台、大港电视台也对我区法制副主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大港电视台在多次进行报道的同时,还专门在《政法在线》栏目制作了两期反映法制副主任工作的专题片,特别是中央12频道也对我区开展法制副主任制作了专题片进行专题报道,为开展法制副主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取得了良好社会的效果。

  律师兼任村法制副主任是大港区在新时期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大胆尝试。虽然只有短短几个月的工作实践,但在营造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知法、守法的社会风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下一步,我们将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契机,按照十七大提出的“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的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以求实的精神、务实的作风、扎实的举措,不断把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推进和谐大港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