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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上午,天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银河广场开展大型法制宣传咨询活动,掀起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天津市法制宣传的高潮。天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副市长只升华、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柏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凤银、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新民、市司法局局长罗昭、市公安局副局长李共和参加活动并亲切慰问现场工作人员。河西区区委书记沈家聪陪同市领导参加了活动。
宣传咨询活动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的主题,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主要内容,涉及全市城建、土地、金融、环保、税务、食品卫生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部委、局及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等25个部门的工作人员走上街头,集中向群众宣传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二次全会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精神;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大力宣传规范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咨询,解答群众提问。现场群众积极踊跃,气氛热烈。央视新闻联播和天津卫视、天津都市报道频道播出了宣传咨询活动情况。
以银河广场为主要宣传咨询中心,全市各区县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当天分别设置咨询点,集中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全市当天共设宣传咨询站20个,共出动宣传咨询工作人员3500余人,发放各种法律知识小册子和其他宣传资料百余万份。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散襄军、副市长只升华高度重视此次“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散书记做出重要批示“安排很好,认真抓好落实。”在“12.4”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期间,各区县、各部委广泛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反响。河西、河东、汉沽、宝坻、静海、武清等地区领导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咨询活动,出席12月4日当天的咨询活动,现场解答群众的提问。天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首次以发送手机短信形式对广大市民进行法制宣传。津南区举办“万名驾驶员考法”活动,突出“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港区组织社区法制黑板报、法制宣传橱窗评选活动。西青区召开了社会各界纪念宪法颁布25周年座谈会,于12月6日举行了法制宣传教育陈万宏工作室揭牌仪式。法制宣传教育陈万宏工作室是西青区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的一个亮点,陈万宏作为一名退休教师,积极发挥余热,热心为百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赢得了群众的赞誉。西青区委、区政府肯定了这种做法,在陈万宏家里为其设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室,鼓励他更好地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挥力量。
各地区、各部门把“12•4”法制宣传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组织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切实深入基层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工地和单位,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河北区开展“百名律师进社区”活动,在社区举行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在此期间组织开展“送书进社区”活动。南开区召开“法律五进”经验交流会,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大港区举办“法律进社区”——法制图书捐赠仪式。津南区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深入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法律宣讲。北辰区结合全区正在开展的“四下乡”活动,在9个镇启动“法律下乡”工作。宝坻区继续深入开展“法制教育百校行”活动,组织“五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为小学生做十场法制教育报告,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东丽区编印了14万册《村居民法律知识读本》发到各街、乡、镇,做到每户一册。开发区保税区工委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工地”活动,对社区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平区、宁河县、蓟县、交通工委、农工委等地区和部门分别在社区、乡镇、企业开展宣传活动。
各地区、各部门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的基本精神和我市法制建设的卓越成就。河北、北辰、红桥、塘沽等地区在报刊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在有线电视节目中滚动播出“12•4”法制宣传日宣传口号,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促进作用。
此次天津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宣传咨询活动规模大、内容实、范围广、声势强,吸引了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法制宣传,提高了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为进一步促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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