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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法制宣传员构筑“防火墙”
  2007-12-04 09:23

  在天津市东丽区有这样一支队伍,他们一边忙着宣传法律,一边协助调解矛盾纠纷,人们称之为“法制宣传员”。宣传员们用最朴素的语言、最朴实的方法,解决了老百姓最切身的“小事”,维护的却是东丽区和谐稳定的“大事”,构筑起了一道消除不稳定因素的“防火墙”。

  法制宣传员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优势,把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维护稳定的关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2007年4月,电力局到该区张贵庄街招远路社区更换变压器,由于事先没有通知招远路居委会和社区居民,导致40余户居民家中电器损坏,居民找到居委会要求电力部门赔偿,否则就上访。法制宣传员紧急出动,入户调查了解情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示之以法,在争取居民理解的同时,积极与电力部门协调,最后妥善解决了因停电造成的居民财产损失问题,化解了居民的不满情绪。

  东丽区丰年村街新泰道社区活跃着一支“大妈级”调委会,由居委会主任郑淑兰带头。2007年4月4日的晚上,社区居民杨某家的狗咬伤了一个外地务工人员的小孩,咬伤后杨某马上带孩子到区防疫站打疫苗。小孩的母亲却说疫苗是假的,要求杨某带小孩再到市里打疫苗,为此双方争吵起来,“大妈级”调委会马上忙了起来。此次调解涉及到经济赔偿,大妈们哪算得了这笔帐,郑淑兰马不停蹄,立即向街综治办咨询,查阅法律法规。在调解过程中,郑淑兰拿着“现取的经”,向当事人双方讲法讲理,依法调解了这个纠纷,最后双方心平气和地签订了调解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