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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今年是第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继续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开展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通过宣传活动,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观念、权利义务相统一观念、公平正义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建设和谐天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
二、宣传重点
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精神。学习宣传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人民民主制度,促进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学习宣传发展基层民主的法律制度,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和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大力宣传宪法,大力宣传规范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解决民生问题,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学习宣传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宣传我国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成果,宣传我国的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监督,宣传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加强对国家意识的宣传,培养公民对国家制度的认知,提高公民对宪法和法律的认同;加强守法意识的宣传,引导公民明辨是非、崇礼守法,使法律内化为公民的基本行为准则;增强权利义务意识,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实现权利义务相一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时间安排
从11月中旬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
四、活动内容
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期间,天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主要活动有以下几项:
(一)11月21日,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发展座谈会”。会议围绕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拓展思路,创新举措,进一步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进行座谈。
(二)11月25日在天津电视台演播大厅举办天津市“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法律知识竞赛决赛,并宣布天津市“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法律知识竞赛有奖竞答获奖名单。决赛录像于12月4日左右播出。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广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为北京奥运会的顺利举行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通过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通信渠道,为广大手机用户发送短信。内容是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四)12月1日和15日举行天津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通过考试,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更好地体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12月上旬,召开天津市“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工作经验交流会。在会上以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名义,表彰227个“民主法治村”和84个“民主法治社区”,进一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加强我市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六)继续开展“法律大宣讲”活动。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集中开展“依法保障和促进当前农村稳定”、“物权法的颁布实施与城市拆迁相关法律问题”、“把握法律进企业、重点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主题宣讲。各新闻媒体对宣讲活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
(七)在今晚报开辟法制宣传专栏、在天津日报、新华社天津分社、天津电台、天津电视台等媒体针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促进作用。
五、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指导。各区县、各部委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的主题,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实施,充分发挥其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的作用,在广大公民中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其成为法制宣传的重要舞台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手段。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出本地区、本部门的宣传活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抓好落实。要注重实际效果,切实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防止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
(二)要注重实效,服务社会。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各类人群的特点,结合群众的需要,广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特别是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劳动争议、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承包地流转、国企改制过程中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各地区、各部门要在“124”宣传日当天组织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要把“124”法制宣传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组织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切实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和单位,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要把“124”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结合,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三)要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各区县、各部委在总结历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开拓创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既要运用好座谈会、党委中心组学习、法制讲座、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制展览、法制宣传栏、设立法制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传统宣传方式,又要探索新途径,丰富新载体。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精心组织制作法制新闻、法制影视、法制文艺节目,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宪法的基本精神和我市法制建设的卓越成就。要注意发挥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的作用形成合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四)各区县、各部委要及时将本地区、本系统的“124”活动方案、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声像资料报送天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口号
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天津
提高全民法律素质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又好又快推进城市建设
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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