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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各部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县交警支队:
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好“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活动,现将活动宣传提纲和宣传口号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广泛深入地做好学习宣传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宣传提纲和宣传口号的学习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对开展这项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并将其作为经常性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各单位要组织宣传骨干深入学习宣传提纲和宣传口号,熟悉宣传提纲和口号内容,根据宣传提纲自上而下逐级进行宣讲,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形式内容和要求,宣传到农村、社区、机关、社会团体,全方位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加活动。
三、要将宣传提纲和宣传口号进行翻印,发放到各个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军营、单位,利用宣传橱窗、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阵地广泛张贴,使宣传提纲和宣传口号随处可见,家喻户晓。
四、要组织有关人员在重要路口、路段的交通宣传点上开展宣讲教育,发放宣传提纲等宣传资料,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和过往群众做好宣传发动。
五、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优势,利用开设专栏、专版,登载公益广告等形式,对宣传提纲和口号进行广泛宣传,掀起宣传高潮。
市“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人深入基层,对宣传提纲和口号的宣传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天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天津市“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活动宣传提纲
为2008北京奥运会的顺利举行和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当前,全市上下必须认真落实市委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活动,大力加强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交通安全专项治理,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道路交通安全,直接关系群众的出行安全、生命财产安全,是关系民生的大问题,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条件。长期以来,我市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治理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广大交通参与者法治观念不断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不断提升,全市交通秩序不断好转,交通事故数量不断下降,特别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持续下降。日益安全、稳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是,由于我市道路、车辆、驾驶人和交通流量增长迅速,交通违法现象屡禁不止,交通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不断加强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遵章守法的自觉性,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的治本之策,是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推进城市法治化进程的实际行动,也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天津城市形象、实现平安和谐天津目标的重要举措。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活动,目的就是要不断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纠正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实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目标。
“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活动将分为动员部署(2007年4月至5月)、宣传整治(2007年6月至9月)、检查验收(2007年10月至12月)三个阶段进行,通过这三个阶段,系统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活动。将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与宣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相结合,扎实推进交通安全法制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单位,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运营单位管理人员、驾驶人、进城务工人员和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将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与交通安全法治实践紧密结合,加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地学法、懂法、守法、护法,自觉纠正各种交通违法行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自觉行动。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所采取的各种交通安全法制宣传和治理措施,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行人要做到不闯红灯,横穿马路经斑马线和过街设施,不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非机动车驾驶人要做到及时登记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不闯红灯,不驮带成年人,不逆道行驶等;机动车驾驶人要做到及时登记机动车辆和注销报废车辆,依法考取驾驶证,不违法乱拼装车辆,不伪造变改车牌证,不闯红灯,不在人行横道网状区域内违法停车,不穿插排队等候车辆,不在道路上占用人行道违法停车,不超速驾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不违规载客载物,交通肇事不逃逸等。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制定并严格落实单位内部交通安全措施,定期对所属车辆进行检验,对所属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特别要加强领导干部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使其克服地区和部门保护思想,不断增强现代交通、法制交通、文明交通、和谐交通的意识,提高遵章守法自觉性,严格落实《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规定》,教育和管理好本单位、本部门的驾驶人和机动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社会各界要积极动员,凝聚一切力量,利用设置黑板报、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现代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活动,为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为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为构建和谐天津做出应有的贡献!
天津市“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活动宣传口号
1、全面开展“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活动
2、大力推动“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活动深入开展,为和谐天津建设做出贡献
3、塑造城市交通文明形象,迎接2008年奥运会
4、迎奥运、学法律、守交规
5、遵守交通法规,维护法律权威
6、加强交通整治,创建平安天津
7、保障出行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天津
8、学法、守法、普法,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9、加强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交通安全专项治理
10、增强现代交通、法制交通、文明交通、和谐交通意识
11、提高交通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文明意识
12、遵守交通法规,珍视生命,善待生命
13、遵章守法,文明交通,安全出行
14、维护交通安全,做遵章守法驾驶人
15、创造安全畅通交通环境,树立良好城市形象
16、杜绝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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