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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2007-04-29 16:38

  为深入贯彻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司法部、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实施方案》精神,按照《2007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经市委批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决定,从即日起至2007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活动,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我市“五五”普法规划和2007年全市普治工作要点,积极开展“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活动,大力加强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交通安全专项治理,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顺利举行和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六进”活动,不断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法治意识;扎实推进交通安全专项治理,积极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纠正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全市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工作机制,加快促进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到今年年底,实现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罗昭任组长,市司法局副局长刘桂普、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长黄全利任副组长,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交管局有关处室领导为成员的“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该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交管局共同成立“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办公地点设在市司法局。各区县、部委要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做好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四、工作步骤和主要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4月至5月)

  为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达到预期效果,全市上下要做好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发动工作。

  1、做好工作部署。制定下发关于开展“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活动的通知,4月底召开全市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工作,明确职责任务,深入动员,层层发动,促使全市各相关部门积极投入到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活动中来。

  2、进行骨干培训。要通过举办培训班、法制课等形式,加强对普法骨干、交通执法人员、法律志愿者、交通宣传点宣传人员的培训教育,努力提高其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交通执法人员依法管理、依法执法能力和水平,促使其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3、搞好社会发动。编印宣传提纲和宣传口号,在全市广泛发放。各个单位要组织参加过培训的宣传骨干根据宣传提纲,自上而下宣讲,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形式内容和组织要求,宣传到农村、社区、机关、社会团体,全方位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加活动,使这项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媒体舆论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有关媒体单位协商制定新闻宣传方案,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罗昭出席,全市各新闻单位参加,向各新闻单位就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和主要任务进行说明,就这项活动的媒体宣传提出要求,动员媒体做好宣传配合,大力开展相关宣传报道,积极营造声势。

  5、抓好第一阶段检查。组织专人深入基层检查发动工作是否深入。标准是:各区县、部委是否按时召开动员部署会;骨干培训是否按期完成;是否开展了自上而下的层层宣讲;是否做到每个干部、职工、居民、村民都知晓;各个单位是否按照要求悬挂、张贴了标语、口号等。

  (二)宣传整治阶段(2007年6月至9月)

  为全面落实活动要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工作。

  1、要将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与“法律六进”活动相结合,与宣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军营、单位,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运营单位管理人员、驾驶人、进城务工人员、青少年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治意识。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今年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的重要内容,特别加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打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观念,使其克服地区和部门保护的思想,不断提高遵法守法的自觉性,促使其积极落实《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规定》,教育和管理好身边的驾驶人,及时制止其交通违法行为。

  2、要将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与交通安全法治实践紧密结合,加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地学法、懂法、守法、护法,自觉纠正各种交通违法行为。(1)加强整治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行人闯信号、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易引发交通秩序混乱等违法情况,及时做好行政处罚和说服教育;(2)全面整治非机动车交通秩序。规范非机动车行车秩序,加大对非机动车闯信号、走机动车道、驮带成年人等违法行为的治理;(3)大力整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开展车辆乱停乱放的治理工作,重点对道路上占用人行道,特别是占用盲道的违法停车进行治理;严格治理出租汽车占用道路违法停车等客、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整治机动车闯信号、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违法停车、穿插排队等候车辆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深入开展超速、客车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3、做好中期推动工作。8月份召开“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活动推动会,总结前一段工作,推广典型经验,进一步推动工作开展。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10月至12月)

  为检验活动效果,进一步促进各级部门对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视,要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1、组织知识竞赛。在报纸上刊登交通安全知识有奖竞答试题,组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在正确答案中进行抽奖;各区县、各部委要组织各单位积极参加法律知识竞赛;全市大型法律知识竞赛,由各区县、各部委组队参加,通过电视播出,检验活动效果。

  2、开展检查考核。通过深入各单位检查、在重点路口设置监控、统计相关数据等形式,对有关要求的落实情况和各区县的交通秩序进行检查;通过市民问卷的形式,对广大群众了解掌握交通法规情况、道路交通秩序情况、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情况及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进行检查,并进行综合评定。要把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治观念是否提高,路面秩序是否改善,交通事故是否下降,作为检验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工作的首要标准,将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活动纳入本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考核内容,切实抓好对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全市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部委领导要高度重视,将这项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建立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及时制定计划,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组织本单位积极参与这项活动,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大力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二)要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协调,大力整合各级普治和交管部门力量,推动双方密切配合,主动开展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共同做好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工作会议,及时沟通情况,部署工作,协调行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共同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组织成立法律志愿者队伍,鼓励其参加活动,充分发挥作用。要广泛深入地发动群众,使其积极投入到活动中来,确保活动全方位展开。

  (三)各单位要通过设置宣传栏、黑板报,在社区出入口、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存放处、临街单位门前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警示句,在重点路口、繁华路段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大型公益广告牌,组织普法骨干深入基层举办培训班、法制讲座、图片展、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各单位都要印制宣传资料,组织专人在重要路口、路段交通宣传点开展街头宣讲、教育、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向干部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常识。要在三个阶段有不同的宣传内容,大造宣传声势,使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要综合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宣传优势,开设专栏、专版,通过领导采访、案例讲解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年系列报道,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报道交通事故,分析事故原因,汲取经验教训,教育警示群众,形成交通安全法制宣传高潮。

  (五)各单位要把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治理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抓实抓好,做到以集中带经常,以经常促集中,既围绕主题,组织好专项普治工作,发挥其影响大、引导力强的作用,又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开展好经常性普治工作,推动工作的经常性、制度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简报形式及时反映通报活动开展情况。

                        天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津市公安局

                        天津市司法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