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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07-02-28 09:47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是全面实施“三步走”战略和五大战略举措、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关键一年,也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阶段的第一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司法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认识充分用好新的上升期,坚持更高标准,追求更高水平,充分发挥服务和保障职能,为实现天津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市委八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公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加快依法治市进程,为推进“三步走”战略和五大战略举措取得新进展,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取得新突破,推进和谐天津建设取得新成效,全面加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

  2、2007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不断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六进”活动,不断加强各类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整体推进和专项治理相结合,加快城市法治化管理进程,不断改善城市社会和生活环境;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立法调研,不断促进法制宣传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要任务

  (一)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天津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抓好法制宣传教育

  3、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大力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大力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深入开展文化、体育及与奥林匹克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配合和支持办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做好工作。

  4、继续加强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着力增强其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公务员学法、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等制度。以《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主要教材,重点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学基础理论,以及交通、环境、统计等涉及民生和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四季度组织全市公务员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增强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其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及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5、继续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将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相结合,着力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和增强其法治观念。要进一步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不断巩固和完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六落实”。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发挥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作用,不断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

  6、继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行业指导的原则,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着力提高其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和培训制度,完善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读本》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坚持学法用法与加强企业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经营水平相结合,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

  7、继续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大力宣传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其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各涉农区县要积极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干部的作用;注重对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以《农民法律知识读本》为教材,从2007年至2009年,利用三年时间,普遍轮训村级“两委”班子成员,今年轮训人员达到总数的三分之一,进一步提高其用法律手段管理社会事务、处理矛盾纠纷和为农民服务的能力。

  8、继续加强进城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部门指导、属地管理、突出重点、用工单位负责的原则,依托建筑工地、经商地、居住地等,开展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相关部门要明确管辖范围,掌握管辖人数,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刑事、社会治安处罚及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其自觉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9、继续加强法制文艺和法制新闻工作。要精心组织法制文艺活动,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使法制宣传寓教于乐。开展法制文艺优秀作品征集评选,做好优秀作品编辑出版工作,积极发挥法制文艺潜移默化的教化功能。适时召开法制专栏记者、编辑人员座谈会,总结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努力推出群众喜闻乐见的名牌栏目和精品文章。加强普治通讯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制新闻宣传的质量和水平。

  10、认真组织“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贴进群众、品位更高、效果更实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开辟媒体专栏等形式对广大市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进一步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声势。

  (二)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加大普法依法治理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11、全面贯彻《天津市“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意见》,扎实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使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到各个层面、各类人群,进一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引导我市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特别是要针对少数地方出现的暴力袭警、缠访闹访、阻碍正常执法、群体性事件等现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主题宣传活动,引导人们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履行应尽义务。

  12、各区县、部委要认真组织落实。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确立试点单位,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全面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做好各项创建活动。坚持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积极组织专业文艺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和基层服务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努力使“法律六进”活动成为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13、加强对“法律六进”活动的指导。在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市级和各地区、部门试点经验,制定出台相关标准,进一步规范“法律六进”工作。召开天津市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交流“法律六进”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推进“法律六进”活动深入开展。

  (三)积极开展“迎奥运,交通安全普治年”主题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14、抓好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要将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与“法律六进”活动相结合,与宣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相结合,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知识竞赛、考试,设置宣传橱窗,悬挂宣传标语,开办媒体专栏等形式,扎实推进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运营管理单位、驾驶人、进城务工人员、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将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今年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的重要内容,特别加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打击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观念,使其克服地区和部门保护的思想,不断提高尊法守法的自觉性。

  15、推进交通安全专项治理。要将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与交通安全法治实践紧密结合,推进交通安全依法治理,引导交通参与者自觉地学法、懂法、守法、护法,自觉纠正各种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顿治理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机动车驾驶人乱停乱放、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积极落实《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规定》,教育和管理好身边的驾驶人,及时制止其交通违法行为。要不断提高交通执法人员依法管理、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促使其做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16、加强对交通安全普治工作的检查和考核。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和要求,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各相关部门。要把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治观念是否提高,路面秩序是否改善,交通事故是否下降,作为检验交通安全普治工作的首要标准,切实抓好对交通安全普法和依法治理的检查考核工作。要将交通安全普治年活动纳入本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考核内容。

  (四)不断深化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17、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要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制度;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监督制;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不断健全法律监督制约机制,增强法律监督实效。大力发展法律服务业,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8、扎实推进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实施意见》,结合中央和市委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大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积极组织天津市“民主法治村”评选命名工作,依法保障“四个民主”的全面落实,扎实推进村民自治,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和农民增收。

  19、继续抓好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法律进社区”工作实施意见》,根据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和谐社区建设的要求,大力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标准,积极组织天津市“民主法治社区”评选命名工作,扎实推进居民自治,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20、不断加强企业民主法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企业民主法制建设实施意见》,推动企业依法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推进企业依法民主管理,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增强我市企业在国际、国内市场的合作与竞争力。开展争创诚信守法企业活动,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三、工作要求

  21、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落实。要及时做好换届后各级普治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的调整充实工作,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工作汇报、工作督查等制度。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检查、督促,保障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各级政府要把普法依法治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

  22、继续健全普治工作机制。要重点完善考核评估、检查督促、工作激励机制。6月份前完成“建立健全制度,促进依法治市”的重点课题调研任务,加强普治工作制度建设。制定《二○○七年普治工作考核标准》,开展年度考核和评先工作,将年度考核与“五五”普法考核验收挂钩,与评先工作挂钩。要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落实到位。

  23、突出重点,整体推进。3月底召开天津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今年工作。各区县、部委在落实全年工作中,要注意把握重点工作,抓出亮点,同时要全面兼顾,整体推进,使“五五”普法工作在新的上升期每年都有新的发展。

  24、以点带面,抓好典型。各区县、部委要按“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从实际出发确定有关工作的试点,市治市办将进行审核并与有关单位协商进行适当调整。在此基础上确定市级试点单位和项目,重点指导,共同努力抓出实效。各单位对确定的试点,要认真研究,精心筹划,周密组织实施;要专人负责,深入发动群众,充分发挥骨干和积极分子的作用;要深挖细抠,善于总结经验。治市办适时分别召开有关方面的试点经验研讨会,成熟一个推广一个,以点带面,促进“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

  25、不断加强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建立健全中国普法网、天津司法行政网、各地区(部门)网站等网络阵地,高度重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创建新平台,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依托党校、行政学院、市民学校等宣传阵地,积极开展适合不同对象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加快市级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年内力争建成1-2个,为广大群众提供各种生动直观、贴近生活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增强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

  26、全面加强专职、兼职、志愿者三支普法队伍建设。开展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专职普法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坚持为讲师团成员提供法制资料,打造交流平台,促使普法讲师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鼓励法律职业者和法律院校(系)教师、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推进志愿者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