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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执政为民、依法行政,把政府行为纳入法制化轨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是适应改革开放新形势,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迫切需要,也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现结合实际工作,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些粗浅的思考。
以服务诚信为基石,转变政府行政理念
依法行政的关键在于转变政府行政理念。长期以来,在行政机关中,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片面地认为政府就是行使权力、管理社会、约束相对人行为的,把行使权力当作政府唯一的存在方式,忽视和淡化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科学发展观为我们确立现代政府行政理念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我们坚持执政为民的思想,积极探索政府职能转变的新思路,大力推进公共政府建设,自觉强化内外监督,树立透明、高效、廉洁的政府新形象,确立现代政府行政的五种意识。
一是确立服务意识。这是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需要。传统的行政理念简单地将管理方与被管理方对立起来,以为双方只是管制与服从的关系。而现代政府最大的特点在于它的职能已经发生改变,即政府的职能主要是服务职能。《行政许可法》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就是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因而政府在服务中应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简化繁琐的办事程序,真正做到执政为民。为了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大港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的职能及办事程序向社会和企业公开。按照“一个中心对外、一个窗口受理、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次性收费”的服务方式,将39个部门、220项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在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办公。良好、规范的市场环境,为大港区建设国家级生态石化基地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是确立诚信意识。诚信是建立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已经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建设社会信用,首先政府要讲信用。如果政府在决策上随意性大,其结果不仅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而且损害行政效率,影响政府的权威和形象,动摇和削弱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任以及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我们开展“诚信大港”建设,把服务承诺制度化、规范化,规定的坚决执行,承诺的切实兑现,群众利益受到损失的给予相应补偿,真正树立起诚信政府的良好形象。
三是确立市场经济意识。现代政府职能包含四个方面: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众服务。其中“经济调节、市场监管”是政府的重要功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作用是全方位的,不仅要发挥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利益的作用,而且要发挥分配资源、安排生产等作用,政府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政府职能“越位”和“错位”,出现了政府职能最大化倾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作用是为市场竞争创造公平宽松的制度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良好服务,限制不正当竞争、消除各种腐败现象,提高政府的效率。我们改变多年来习惯的“管”字当头的政府工作思维和方式,转变政府职能,变管理于服务,树立公共服务意识,将“执政为民”观念落实到政府经济工作的方方面面。
四是确立公开透明意识。传统体制下的政府在神秘的氛围中保持权威,政府的许多活动都处于不公开状态。行政许可法则将公开、透明问题由道德自律转变为法律强制,保证行政许可的设定公开透明。我们制定了重大问题决策专家咨询、调研、社会公示和听证三项制度。落实密切联系群众六项制度,每季度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扩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决策知情权,政务公开、透明正逐渐成为我们的行为准则和目标,把知情权交给群众,通过政府活动的公开化来实现公民的了解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是确立法治意识。建设法治政府是现代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现代政府行政理念能否得到深入贯彻与实施,最后还要归结到法治政府的建设与完善上来。要彻底根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各种官僚主义现象,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靠的就是建设法治政府。多年来,我们努力进行法治政府建设,政府行政权力的运用、政府决策、行政许可的权限和标准及其法律后果等都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所设定的内容执行,这是现代政府依法行政的充分体现。
以普法宣传为重点,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创造良好法治氛围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众所周知,任何一项工作,失去群众的支持,就会失去成功的社会基础,依法行政也不例外。我们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方法,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为依法行政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政府机关要做学法懂法表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必须学法、知法、懂法。行政机关在国家机关中所占比重大,涉及面广,现行的各项法律法规中,行政法律法规占70-80%,涉及社会各行各业、各个角度。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担负着管理社会事务、经济建设、科教文卫事业的繁重任务,一举一动都维系着人民的权利。不难想象,如果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那么行政机关各项工作必将脱离法制轨道,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不学法、不懂法,随心所欲,必将会给社会政治、经济带来一些负面影响,不利于建设服务型、诚信政府。
二、真正提高老百姓的法律意识。邓小平同志早在1986年就提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依法维权的良好环境,就是要加大法律知识学习、宣传的力度,完善法律服务体系,提高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我们要采取各种形式,全面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鼓励广大群众依法维权,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事实证明,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整个社会文明程度提高了,这就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使依法行政的顺利实施有了深厚的群众基础。
三、善于发挥宣传舆论的导向作用。宣传舆论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要纳入到总体思路当中。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增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用事实说话,不夸大其辞,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在媒体上看到文、听到音、见到影。我们通过制作普法固定宣传版,散发宣传材料,开展行政法律法规咨询活动,形成多种媒体交叉配合的立体宣传局面,使依法行政工作家喻户晓,尽人皆知,使行政执法工作逐步深得人心。通过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社会、群众对行政依法工作正确认识。注重依法行政工作的对外交流,为我们营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
以提高执法队伍素质为核心,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大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必须要有一个坚强的领导班子和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律已是以服人,量宽是以得人,身先是以率人。执法者要严于律已,才能服人。形象取决于素质,素质决定形象。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是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提升政府形象的根本保障。
一、抓好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工作。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我们依法行政工作做得如何,关键看各级领导干部。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如何,往往决定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如何,来不得半点虚假。我们有些领导干部一味强调工作忙,放松学习,这是危险的甚至会作出与法律、法规、规定相悖的错误决策。因此,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我们健全完善了区、处两级中心组学法制度。拓展完善了区长学法日制度,并规定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一起参加学习。同时,建立了区、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笔记本制度。将法制课列为区委党校必修课,每年为领导干部提供4—5个典型案例,做到学以致用。区人大对102名领导干部实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抓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法之必行,关键在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一定要学法、知法、懂法、用法,既要解决职能部门的不作为问题,又要杜绝乱作为现象。我们在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培训的基础上,每两年举办一次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和考试。对考试不合格者坚决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坚决杜绝行政执法人员受利益驱动去乱作为,一定要坚持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好事。通过我们执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和利益得到切实保障。
三、锤炼过硬的工作作风。作为运用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工作的人,没有一定的道德水准、没有一定的文化层次、没有一定的专业水平是无法胜任今天的依法行政工作。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要苦练内功:一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升华自己的思想境界,提高政策理论水平,把握大局,深刻理解自己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有所为有所不为,时刻保持思想的先进性;二是熟悉执法程序,明确工作职责,了解工作情况,找出规律性的东西,加以改进和完善,全面提高工作经验,真正做到业务精通;三是提高服务质量,自觉规范执法行为。政府各机关每一位工作人员为群众服务都要真正做到执法为民,主动化解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完善行政服务窗口和“绿色通道”,开通政务公开信息网络,逐步实现从行政手段管理向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加强依法管理力度,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的法律素质、依法办事的水平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以构建监督机制为保障,建立和完善问责制度
我们在依法行政中,要自觉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古人云“以铜为镜整衣冠,以史为鉴正品行,以人为镜明得失”。依法行政和其他工作一样,失去监督就没有生命力和战斗力了。因此,我们依法行政既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同时还要接受社会及新闻媒体等舆论监督。要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坚持对政府工作的法律与民主监督。依法行政重要的是加强对决策活动的监督。政府工作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继续坚持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建立与政协工作交流制度,主动加强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联系。实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列席政府常务会制度,扩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行政决策知情权,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接受其建议、批评和意见改进工作。坚持和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二、加强人民群众与新闻媒体的监督。政府的一切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只有加强人民群众监督,才能使政府各项工作不致于偏离法制轨道。加强人民群众监督,关键是要拓宽各种有效监督渠道,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播、电视、网络、举报电话等手段,最大限度发挥其监督作用。我们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六项制度,其中区长热线制度和区长接待日制度,每年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数百件;推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另外,我们还要加强行政机关层级监督、审计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等专项监督,从而推进政府工作民主化、法制化。
三、严肃执纪,建立行政机关问责制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是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保障。通过各种监督手段暴露的问题,如果查处不及时,势必会丧失民心,削弱群众基础,影响法治进程。依法行政工作最后要落实到责任追究上。为防止权力滥用,避免出现越权、错位、越位的现象发生,我们加大了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行政机关问责制度。明确“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使“权责”相统一,对那些平平庸庸,老百姓不满意的官员,责令其辞职,直至免职。
加强制度建设为根本,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效率
保持政策的长期稳定是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的前提,我们不仅要贯彻落实好国家的法律法规,还要有一套符合本地区情况的规章制度。通过行之有效的制度维护政策的持久性和连续性,依靠创新执法手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效率。
一、提高制度建设质量。“邪生于无禁,欲生于无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凡事要建章立制。制订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让大家都来遵守,制约、监督,这是办好事情的关键,同时也从源头上制止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只有成熟的、高质量的制度,才能推动各项事业顺利进行。我们制定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等制度建设,重在提高质量。做到内容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能够切实解决问题。坚决杜绝“制度是订在嘴上、贴在墙上、看在眼里、掉在地上”和朝令夕改现象。
二、加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力度。现阶段,政府的行政执法主体主要是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有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职能是面向社会提供一些服务。一方面这些行政机关对相对人执法,而其所属的事业单位又为相对人提供服务,收取相应的费用,往往导致行政机关重视收费而轻视执法,或执法目的就是要求相对人必须接受服务,缴纳费用,此类事件在各新闻媒体上已屡见不鲜。有的事业单位具有行政处罚权,但其经费来源不是财政供给,主要依靠为相对人提供一些强制服务而收取的费用。针对上述现象,在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中,我们认为,行政机关所属的事业单位必须与行政机关脱钩;具有行政处罚权的事业单位,不得提供收费服务,其经费要由财政供给。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除法律、法规明确授权外,其他事业单位今后不再享有行政许可权,因此对事业单位改革势在必行。
三、做好综合执法。长期以来,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着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和执法队伍膨胀等现象。执法管理工作受到的影响,导致效能的降低。行政处罚法的颁布实施,将行政管理职权与行政执法权分离,将多个部门行政处罚权由一个部门实施,其他部门不再实施行政处罚,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为此,我们进一步精简执法人员,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充分体现精简、高效、优化经济环境的原则,逐步把权力与利益彻底剥离与责任密切挂钩,使行政职权科学配置和有效运作。
总之,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特别是我区在建设国家级生态石化基地的工作中,政府工作人员要善于学习、勇于实践、勇于探索,强化内在素质,面对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改进执法理念,诚信执法、服务于民。紧紧围绕加快发展这一主题,按照合法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一致的要求,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自觉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意志,与时俱进、不辱使命、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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