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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律援助中心召开季度工作会
  2007-06-08 15:17

    日前,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边若蒂主持召开了2007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安排第二季度工作的会议,“中心”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就落实《天津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一季度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了认真地总结,并对二季度的工作进行了部署,总体看来,一季度工作进展顺利,年初所拟定的工作目标,已逐项加以落实。

    一季度主要完成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制定了贯彻市局《意见》的措施。为了贯彻落实、全面完成好今年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心”及时调整职能重心,突出行政管理、指导职能,提出6条具体措施:1、加强法律援助基础性建设。2、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稳定的经费保障体系,落实各项经费保障措施。3、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4、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5、加强法律援助理论研讨工作。6、加强法律援助调研工作。

    二、召开了贯彻落实市局《意见》的“片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问题,制定措施。3月28日、3月30日、4月3日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分别在河西区司法局、塘沽区司法局、北辰区司法局分片召开。这次会议,确定了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并且对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市法律援助机构、编制、经费、队伍建设、案件指派、扩大法律援助案件范围以及148法律服务热线的管理等基础性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达成共识。会议的最后,高从善副局长对这次会议取得的效果进行了充分的肯定,同时还就大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及做好下一阶段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重要意见,并且鼓励大家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把工作抓紧抓好,落实到位,圆满完成今年的法律援助工作。

    三、针对今年重点工作的规范,下发了6个调研通知。1、关于对法律援助机构下设工作站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2、关于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调研的通知。3、关于开展“148”法律服务专线调研的通知。4、关于转发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调研的通知》的通知。5、关于转发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工作的通知》的通知。6、关于征集《法律援助优秀案例选》的通知。

    四、接待了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刘南征一行来我市的调研活动。3月14日至16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巡视员刘南征同志一行二人来到我市,对我市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制定出台律师办案补贴标准、法律援助机构及工作站建设和法律援助案卷管理等专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调研。在充分肯定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成绩的同时,刘副巡视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建议,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将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五、修改下发了“十一五”规划。根据《司法部关于法律援助事业“十一五”时期发展规划》和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十一五”发展纲要》,围绕天津市司法行政工作“十一五”时期中心工作,结合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实际情况,修改下发了本规划,本规划确定未来五年天津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进一步推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更好地发挥法律援助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二季度的重点工作是:

    一、针对6个调研通知所反映上来的问题,深入区县实地调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二、积极和有关部门协调,尽快落实少数区县法律援助机构编制。

    三、联系妇儿工委,研究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做好建立工作站的准备工作。

    四、与残联共同研究残疾人工作站情况,做好工作总结,拟召开残疾人工作站交流表彰会。

    五、研究滨海新区法律援助工作,探讨在新区内建立联动机制。

    六、协调相关部门尽快下发案件补贴、案件指派、档案管理等规定。

    七、拟参加司法部组织的全国法律援助统计工作培训班,全国法律援助人员刑事法律援助服务技能培训班,中芬2007法律援助与纠纷调解研讨会。

    中心主任边若蒂在总结第一季度工作后,转达了局领导对大家工作的肯定与期望,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上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几个方面。最后,边主任针对二季度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希望各部门能相互协作,戒骄戒躁,克服不足,发挥法律援助中心集体战斗力强的优势,把今后的工作落实好,让领导和群众满意,推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