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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残疾人可领救助金
  2007-05-29 11:40

  本市对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特困救助家庭中的重残人员,包括一级盲人(不含低视力)、一级肢体残疾人、一级精神残疾人、一级或二级智力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生活救助金。对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重残人员,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救助金。对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特困救助家庭中的非重残人员,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救助金。对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非重残人员,每人每月发放50元生活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