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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20日市法律援助中心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由中心主任边若蒂主持,各部门主任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主要议题是如何贯彻落实《天津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会议要求:
1、落实局领导指示,转变市中心工作重心,充分发挥对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能,从业务与管理并重转变为以管理指导职能为主,推动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2、调整市中心各部门职责,为工作重心的转移提供组织保证。行政事务部主要做好综合性的管理指导及市中心各项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业务部主要做好对全市法律援助业务的监督指导工作;管理指导部主要做好对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经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和开展调研、制定规章制度等管理指导工作。在充分发挥管理指导职能的同时,办理有重大影响和指导作用的典型法律援助案件。
3、从六个方面制定了具体落实的措施,同时就做好农村、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制定了加强规范化管理制度建设的工作计划;就五个方面进行专题调研;为全面完成2007年法律援助工作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拟于3月底至4月初分片召开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认真学习全国法律援助处长(主任)会议精神、司法部今年法律援助工作要点并加以贯彻,研究贯彻市司法局2007年法律援助工作意见的具体措施,布置相关调研任务。
会后,各部门主任向所属人员传达了此次会议精神,要求全体人员转变思想观念,调整工作思路,紧跟形势,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了更好的做好中心职能转变后的工作,市中心计划到周边省市法律援助中心考察取经,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以促进本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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