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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3月23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做好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和拓宽法律服务,公正有效地解决群众的司法诉求”。
3月26日下午,市法律援助中心举行全体会议,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心全体人员认为,胡总书记的指示,既表明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视,也表明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殷切期望。当前,法律援助工作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到了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之中,面临着很好的发展机遇。我们一定要按照胡总书记指示的要求,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充分发挥行政管理和指导职能,使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和人民群众的需要,依法维护困难群体的权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天津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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