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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坤鹏律师事务所焦洪宝
国家重视滨海新区发展的举措为天津律师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作为立足天津,服务天津经济发展的天津律师,更应在滨海新区的发展中作出自己的贡献。思考如何为滨海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使之实现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无疑是当下天津律师的重要任务。
一、经济快速发展离不开规范的法律服务
经济增长切忌无序,守法诚信是交易实现的前提,在实现滨海新区加快发展的过程中,无论是作为政府管理者,还是市场经济主体,都应高度重视发挥法律在经济生活中的规范调整作用,应将依法办事落到实处。
创新是发展的动力,滨海新区的经济发展离不开技术创新,更离不开制度创新,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坚持改革创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建立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需要结合滨海新区市场经济发展的特点,利用好法律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市场经济的依法竞争,最大程度地保障交易安全,最大程度地减少减轻经济纠纷的发生及经济纠纷的负面作用。因此,应重视做好司法工作,维护滨海新区建设者的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滨海新区发展的生机与活力。而规范的法律服务是市场主体自我发展所不可或缺的。
律师是企业的看门人,可以帮助企业降低经营风险,特别是对于滨海新区这样的外向型经济开放地区,尤其需要律师协助企业做好国际范围内的跨境交易,维护投资者的安全,保护经营者的合法利益。律师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顾问,可以帮助企业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帮助企业做好内部管理及生产组织工作,从而使企业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
二、树立专业形象是律师的执业生命
律师是专业服务者,其得以立足的根本是对法律的精通。因此专业化是律师队伍发展的方向,树立良好的专业形象也是律师得以成功的前提。目前,社会还存在不理解律师的专业立场,怀疑律师的职业操守的现象。就在几天前,笔者接受一位客户的委托调查一位交通事故肇事者的住址以准备起诉,当笔者持客户的委托书和律师所介绍信赶到处理该交通事故的交警大队的时候,却被告知,如果是自然人委托律师来了解情况,需当面委托,最好是让当事人来,当事人是一定可以接待的,而律师则不可以。笔者以为,这种说法是对律师立场的误解。律师的权利其实是当事人权利的延伸,设想如果当事人有时间有精力进行调查,那就没有必要委托律师了。由此可见,律师的职业立场是私权利的维护者,律师在国家法制建设中所起到的作用是巨大的,也是不可替代的。媒体应该展示律师所做的工作和业绩,比如律师参与农村经济改革和解决“三农”问题、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企业股份制改造、民营经济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国家重大经济改革和经济活动等方面工作。特别是近年来,许多律师在一些法律、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参与了起草或修改工作。同时,通过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和参与行政事务咨询、建议等方式,为政府的社会管理提供高效优质法律服务。律师还积极参与社会性公益事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参与捐资助学、护弱助残、护贫济困、支边赈灾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在这些方面媒体应予突出报道。
从律师个人方面,对于社会上的种种不良风气的侵袭,应该保持正确的心态,尤其做为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律师,更应该用法律规范来要求自己。对于经济发展新区的建设来说,律师代表了天津法律行业的发展水平,也间接体现了天津市在法制的基础上实现经济快速稳定增长的潜力。律师也应该积极的适应社会的发展,重视自己的形象,把自己作为经济新区法律水平的体现,积极为经济新区服务。
三、拓展服务范围需社会各界的支持
目前来看,针对律师执业保护制度不完善,律师协会职能较弱,律师维权缺乏力度,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很多受到刁难、限制。因此,有必要采取有效措施改变社会对律师工作的误解,弘扬依法执法的理念。目前,律师业的整体实力还很薄弱,走向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尤为不足,许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定位还很模糊,专业方向不够明晰,品牌意识淡薄。不少律师还停留在原有的诉讼模式中。为律师业的发展,天津律师应十分重视拓展服务范围。
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不断增强,我国加入WTO后,将出现大量国际投资,国际贸易、国际金融等经济活动,涉及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国际贸易争端的解决、国际知识产权的保护等新的律师实务会不断涌现,需要律师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此外,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领域,金融体制改革以及IT行业、电子商务、高新技术产业中具有丰富的律师新业务资源。政府机构改革后,随着职能转变,原来由政府承担的部分事务性工作将由中介服务机构承担。因此,律师拓展新的非诉讼业务内容十分丰富,前景非常广阔。
提高专业水平是拓展服务范围的基础,重视公关营销是拓展服务范围的途径。在提高执业律师专业水平的问题上,应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根据律师业务发展的需要,加强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的建设,适时完善委员会的设置和组织机构。加强律师与司法行政机关的联系与沟通,建立和完善相互间的工作协作机制。律师协会应切实发挥对律师的继续教育与业务指导职责,组织、指导和带领律师,在各专业法律服务领域开展专业研究,各专业委员会更应以提高广大律师的执业水平为己任,加大培训研讨投入,切实提高律师队伍整体业务素质,促进律师行业尽快转变落后的法律服务观念,把律师队伍建成一支素质较高、富有朝气、充满活力的法律职业力量。
在拓展业务的具体措施上,笔者认为如同滨海新区的建设一样,要有规划,有策略。一方面司法行政机关要做好领导与指导工作,加大律师业监管力度,做好律师业发展规划,力争在律师业与其他政府部门、各行业协会、经济团体之间,架起一座沟通协调的桥梁。广大律师更需要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整合资源,组合出击,有目的有步骤展开滨海新区法律服务的营销公关,走好专业化发展的长远道路。
《司法部关于拓展和规范律师法律服务的意见》提出,要通过各种形式努力加强对律师工作的宣传,进一步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宣传律师的职能作用,使社会各界了解和支持律师工作。笔者认为,对律师与律师服务的理解与支持首先应来自司法机关,包括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律师作为代表私权利的法律工作者,理应得到行使公权力者的尊重并与其居于同样的权利地位。而目前恰恰出现了很多掌握公权力的执法者不尊重私权利,不尊重个体权利实现的情况。另外,律师良好工作环境的创建也离不开政府依法行政。服务型政府的建立将使纳税人意识及纳税人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相应地,律师的服务立场也会得到更多的理解。
滨海新区被提上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日程,是天津市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结果。高起点地搞好滨海新区的规划和建设,促进环渤海区域经济振兴是历史的重任。作为天津律师,也应该成为滨海新区发展道路上的一支值得信赖的专业中介队伍。笔者相信,天津律师将勇担此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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