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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机遇迎战市场
新区法律服务中心<律师集团>初探
  2005-10-11 15:30

  天津市张盈律师事务所总部管委会

  一、建设滨海新区法律(律师)服务中心(或律师集团)的背景由来

  最近,党中央国务院对滨海新区的定位给我市律师队伍带来了难得的历史性发展机遇,滨海新区的经济发展给律师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面前,我们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只争朝夕,时不我待。因此,如何抓住滨海新区发展的大好时机,迅速启动新的发展规划,勇于迎战市场已成为我们每一位律师及每一个律师事务所必须认真研究的一个新课题。

  抓住机遇首先必须解放思想。思想的解放,观念的创新,才能适应国际、国内新形势发展的要求;才能顺乎潮流,与时俱进。固守陈规的人永远看不到机遇,更不可能抓住机遇。面临新的发展机遇,我们应以时代的眼光、以战略的思维,对于每一名律师、每一律师事务所乃至天津律师队伍进行多维整合,迎接新的挑战,把握发展主动权,实现更大的发展。

  6月28日,环渤海企业合作促进会在天津成立。这是否给我们律师以启示——在滨海新区成立滨海新区律师(法律)服务中心(或律师集团),以更好地满足于下一步的高端法律服务。

  二、建设滨海新区法律(律师)服务中心(或律师集团)的必要性

  滨海新区的发展,对于我们律师而言,机遇与挑战并存,生机与危机同在。新机遇的来临,势必给天津律师带来了诸多生机,我们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但决不能失去危机感。从天津律师的现状看,律师队伍尚不够强壮,市场上很多高端的律师业务仍被外埠的律师垄断;规模尚不够强大,作坊式的律师事务所此起彼伏,严重影响团队作业和整体发展水平;作业能力不够过硬,面临滨海新区的经济发展要求,律师能否胜任?能否满足新的需求?值得反思;律师人才不够齐备,一般看来,现阶段我市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相对外语水平则普遍较差,外语水平高的青年律师又缺乏专业实践能力,二者兼备者屈指可数。这就很难满足新区发展对律师的专业化、国际化需求,必定给我们的市场带来重大危机。就一些高端或大宗业务而言,仅凭某一律师或某一律师事务所是难以胜任的,这就需要我们律师所之间相互协作,强强联合,组成强大的作业团队,满足新的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否则,势必面临外埠或外国律师的冲击。

  三、建设滨海新区法律(律师)服务中心(或律师集团)的策略研究

  在发展滨海新区经济的过程中,首先应该树立法律意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经济要发展,法律秩序是基础,法律保障是关键。在建设滨海新区律师服务过程中应从多方面采取一些实质性的策略。

  (一)成立法律(律师)服务中心(或律师集团)领导小组。法律(律师)服务中心(或律师集团)的建设牵涉面很广,在人员素质、资源整合、信息流通、利益平衡等方面都需要有相应机制,要实现真正的市场化运作,也还需要政府的强有力支持。为此,建议成立滨海新区金融中心建设领导小组,以统筹工作,并给滨海新区法律(律师)服务中心(或律师集团)的建设注入强大推动力。

  (二)实施“诚信工程”,创造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要为滨海新区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首先应有一个高度讲求诚信、秩序良好的社会环境。诚信工程的建设是一个需要政府、企业、行政机关、执法机关等机构各方密切协作、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通过建立一个讲求商业信用、政府信用和依法行政、严格司法的现代化诚信城市,可以突出天津特色,为滨海新区的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

  (三)构筑新区法律人才基地,为滨海新区法律(律师)服务中心(或律师集团)的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源条件。律师事务所的最大资源就是人才,建设滨海新区法律(律师)服务中心(或律师集团)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法律人才的相对聚集。加快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各领域专业人才,尤其要培养高素质、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律师人才。营造宽松的工作与生活环境,加大培养与引进高精律师人才和高管人才的力度,根据滨海新区的业务需要,逐步形成各领域人才合理流动的机制。实行特殊政策,建立激励机制,努力营造吸引、发挥人才作用的良好工作和生活环境,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吸引外埠优秀律师人才。

  (四)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透明度,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应有之意,是律师生存与发展的需要,也是律师公平竞争的需要。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的法律服务项目应建立公示制度和公开招标投标制度,避免暗箱操作滋生腐败。

  (五)协调各方行为与关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进行诚信宣传,打击各种失信行为,切实保证各方讲求信誉,恪守信用,培育良好的社会诚信风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诚信体系和诚信机制,还要建立和完善反不诚信体系和反不诚信机制,两头抓,两手抓,而且两手都要硬,都要见实效。在建立和完善诚信体系和诚信机制过程中,人们思想意识的转变是根基,是基础。建立诚信的内心确信,比制度更有效。

  (六)加强合作,发挥与其他中介机构行业组织的协调职能。由滨海新区法律(律师)服务中心(或律师集团)牵头与其他中介服务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发挥与其他中介机构行业组织的协调职能,完善中介服务体系,为滨海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推动滨海新区经济整体发展。

  (七)适时宣传天津律师,提供更多机会展示天津律师风采。各级党委和政府,特别是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应该看到我市律师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律师制度恢复和重建二十多年来,我市律师事业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为促进与保障我市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因此,作为律师事业的主管部门,应继续支持律师事业,应继续理直气壮地、大张旗鼓地、不失时机地从正面宣传律师的重要作用、宣传律师事业发展现状和美好未来。

  律师协会既是律师自律性组织,又是宣传律师的平台。律师协会应进一步扩大律师宣传,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各种途径大力开展律师宣传工作,让律师工作的重要性家喻户晓。

  (八)立足滨海新区,构筑环渤海发展新思路。在相对保护天津律师的前提下,避免绝对排他行为,作好与外埠律师事务所的合作,为一些高端的法律服务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