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汉沽区司法局张松林 李传博
汉沽区作为滨海新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面对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有利形势,迎来了经济社会发展和腾飞的重大机遇。汉沽司法行政如何抓住这重大机遇,如何转变观念,迎接挑战,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强化基层司法行政保障职能,为滨海新区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根据汉沽区在滨海新区的新定位和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汉沽区司法行政工作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重点搞好“一个建设”、“两个整合”,强化“四项职能”。
(一)加强街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是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下半年,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选好配强司法所所长和工作人员,搞好队伍建设,按照区政府领导的要求,把司法所这个窗口和平台建设好,更好地服务于基层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的需要。二是把握住“服务大局,发挥优势,整合力量”三条原则,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并抓住这一基本原则毫不动摇。要立足职能,发挥优势,履行好司法所九项职能。要整合力量,综合运用,整体推动,实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同时,还要逐步建立健全司法所业务工作衡量标准和考核体系,以促进司法所依法、公正、高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三是依靠“强化管理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体系”三项措施,加强司法所规范化管理。要在强化管理意识的基础上,把敢不敢管理、善不善管理、管理到不到位作为检验我们司法行政部门和街镇领导的一个标志,切实抓好司法所的管理工作。要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尤其是司法所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辅之以有力的保障措施,使司法所日常管理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规范运作。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所的科学管理机制,努力形成权责明确,严密高效的管理格局。还要坚持把管理的立足点和出发点放在促进司法所建设和发展上,使管理有利于街镇党委和政府加强对司法所的领导,有利于提高司法所依法行使职能,有利于司法所人员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以适应新区开发开放大趋势的需要。
(二)实施“两个整合”。一是整合维护稳定工作信息机制。将信访、148和法律援助专线、人民调解组织、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贯穿一体、形成网络,利用该网络信息源广,反馈迅速的优势,及时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提供第一手资料和依据,赢得时间和主动。同时,办好《社情反映》和《信息》专刊,对那些涉及重大社会矛盾,突发事件苗头,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通报,相互沟通,发挥司法行政信息机制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的作用。二是整合调解组织。主要采取“抓住两头”,即南抓天津化工厂,北抓长芦汉沽盐场,稳定城区近半人口,发挥两大企业“全国模范调解委员会”典型示范作用;“重点布局”,即按照我区旅游、化工、渔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加强重点区域调解组织建设,形成保驾开发建设、稳定大局的交叉联动组织网络。“带动周边”,即推进与汉沽周边地区民间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坚持双边结合,联调联防,重点地段,重点防范,尤其要严防严控因海水养殖资源和界边问题极易发生纠纷的丰南、涧河接边地区,把好滨海新区建设的东大门。
(三)强化“四项职能”。一是强化教育改造职能,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按照《天津市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汉沽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方案》,组织指导试点街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对五类社区矫正对象加强教育和改造。同时,协调公、检、法、民政、劳动与社会保障等部门,落实职责分工,相互协作配合,加快步伐,按计划要求完成好试点街镇矫正工作任务。要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重点完善办事程序和制度,规范文明执法,防止漏管失控。二是强化排查调处职能,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以创建规范化司法所为契机,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各街镇司法所和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把矛盾纠纷排查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坚持搞好三项排查活动,即“定期排查”,工作重点是在重大政治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重点排查”,对纠纷易发生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单位和重点人,有针对性地进行排查调处活动;“专项排查”,配合社会治安专项斗争和专项治理,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集中行动,对专项矛盾纠纷进行专项排查调处活动,防止矛盾激化和群体上访事件。要进一步创新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机制,把人民调解工作融入大调解格局之中,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结合和衔接,拓宽人民调解工作范围,发挥调解书的效力。通过探索和努力实践,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三是强化协调教育职能,深化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健全三级帮教组织,强化基础工作,规范操作程序,完善各项制度,落实帮教措施,同时,要加强社区村镇帮教组织与监狱、劳教所的协调配合,强化动态管理。还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释解人员安置就业创造条件,帮助其解决生活困难。通过努力实现组织网络化,管理制度化,帮教社会化,从而达到减少脱管、漏管现象,预防重新违法犯罪的目的。四是强化助困维权职能,发挥法律援助服务社会和谐稳定作用。其重点要体现在为群众排难,为政府分忧,推动和引导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参与调处因经济困难而引发的涉法信访和群访案件,积极为符合规定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代理好每一件援助案件,真心实意地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要探索如何开展与法律援助个案联系的更为广泛的服务,尽力改善困难群众的生活环境,减少不安定因素,缓解社会矛盾和纠纷,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二、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滨海新区建设构筑优质法律服务平台
(一)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以建设法制政府、信用政府为目标,调整和充实政府法律顾问队伍,聘请高层次法律专家和律师进入政府决策层,政府予以一定投入,以推动政府依法进行经济宏观调控及重大决策。建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必要的联系制度,定期进行有关新区开发开放法律法规的授课活动。参与政府有关诉讼,提供法律咨询、建议和法律依据,当好参谋和助手。
(二)加大招商引资法律服务力度。建立由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组成的招商引资法律服务专业队伍。进一步修定和完善汉沽司法行政为新区招商引资提供法律服务八项承诺,积极配合外经贸委等部门开展专项服务活动,组织律师、公证员积极参与各类引资项目的洽商、谈判,修订完善合同文本,办理相关公证,为外商投资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围绕新区建设中的引资项目,企业转制发生的产权转移以及各类重大改革措施的实施,加强法律服务和监督,促进规范化运作,防止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的发生。
(三)整合法律服务资源。一是将12348专线整合为148和法律援助服务综合法律服务专线;以现有的148法律服务所整合为汉沽城区法律服务所,重点面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依据我区四个板块、两条产业带的经济发展格局,组建杨家泊和茶淀两个法律服务所,将服务重点延伸到农村;在旅游开发区域组建营城法律服务所;根据新区开发开放需要组建一个有较高层次的律师事务所,开展对内对外法律服务活动。逐步形成汉沽区法律服务的新格局。二是发挥服务窗口作用,充分利用综合服务大厅的有利条件和环境,集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于一体,组合成为综合法律服务系统,为投资商、各类企业、经济实体和广大群众提供配套服务。三是建立内部协调服务机制,围绕对外开放、经济开发、企业改革等新的项目和新的举措,尤其对当前城区改造23项旧房拆迁工程,要加强律师与公证的协作配合,优势互补,联手提供全程服务。四是探索对外横向联合服务方式,以新区开发建设的新项目和相关案件引进高层次的律师和公证人才,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档次。五是探索律师、公证机构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模式,提高公证律师工作在国际经贸法律服务中的竞争能力。通过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形成最佳有效配置模式,以适应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需要。
(四)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一是继续开展以《法律援助条例》和《天津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两个法规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活动。主要采取上街、下乡集中宣传和咨询服务;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媒体报道;印制发放宣传手册及法律法规材料等方式,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观念。二是发动全社会支持参与法律援助事业,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协调工作制度,强化22家法律援助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制定法律援助协调员工作办法,落实我区贯彻两个《法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三是教育全体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树立司法为民服务意识,以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代理好每一件援助案件,尽心尽力地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体现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爱,建造好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
三、加大普法依法治区力度,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继续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活动,以全面实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为动力,抓理念、抓重点、抓难点、抓依法治理。
(一)抓理念。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其核心体现在一个“新”字,其新的总体规划、新的建设项目、新的创业精神和工作模式,无不突出一个“新”字。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必须围绕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理念。即以适应滨海新区开发开放需要为立足点,贴近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从而赢得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的主动参与,使普法依法治理有机地融入到新区建设的各个领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抓重点。要努力在各级领导干部、公务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建立法律信仰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涉外法律以及新区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这一重点人群在新区开发开放各项活动中法律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抓难点。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经验和教训,充分认识民营企业在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针对民营企业普法教育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民营企业普法工作调研活动,做到领导带队,深入下去,摸清情况,找准症结,制定切合实际的普法教育方案和措施,切实解决民营企业普法教育薄弱的问题,做到普法教育不留死角,进一步扩大教育的覆盖面。为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打好基础。
(四)抓依法治理。全面推动“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的实施,必须紧密结合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际,把依法治理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广泛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充分认识到法制环境是新区建设和发展的第一环境,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治的良好态势。要继续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法律进社区”工程,建设法制政府、法制机关、法制社区、法制村镇等,努力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