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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力量 强化职能
推动司法行政调研工作再上新水平
  2004-10-13 11:12

  《法制调研》2003年第十一期

  整合力量 强化职能

  推动司法行政调研工作再上新水平

  ——市司法局举办全系统调研人员培训班

  6月25日至27日,市司法局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全系统调研人员培训班。刘桂普副局长参加了培训班并在培训即将结束时做了讲话。这次培训班邀请了市委研究室、市委政法委研究室长期从事调研工作的有关负责同志进行授课;组织学员进行了讨论交流;监狱局、劳教局、红桥区司法局、河西区司法局、汉沽区司法局的代表在培训班上做了典型发言;在培训班上,刘桂普副局长向市局聘任的36名调研工作联络员颁发了聘书。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负责调研工作的同志近40人参加了这次培训班。这次调研人员培训班是司法行政系统十几年来难得的一次。

  刘桂普副局长在讲话中全面总结了我局多年来开展调研工作的情况,分析了司法行政调研工作的特点,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对调研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市局党委和广炬局长高度重视调研工作,抓紧抓实,抓出了成效。全系统调研工作在各级领导和调研工作者的积极努力下,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得到了市委研究室、政法委研究室和司法部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促进了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同时,他还强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司法行政工作领域会越来越宽广,职能作用也会越来越显著。面对新形势,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任务还很重。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任务有多重,司法行政调研工作的任务就有多重。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继续发扬领导抓、抓领导的好传统,切实把调研工作抓出成效。要紧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抓好这几个方面:一是着力研究提高罪犯、劳教人员教育改造(挽救)质量,积极探索教育改造(挽救)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二是围绕“两个提高、两个转变”作文章,深入开展“四五”普法,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律素质、“法律进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企业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调研。三是法律服务如何适应和促进我市“三步走”发展战略的对策研究。四是调解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对策措施的调查研究。五是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干警思想教育、队伍管理和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的研究。最后,刘副局长还要求:要以这次培训班的举办为契机,进一步研究搞好调研工作的措施和方法,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充分发挥调研工作联络员的作用,上下左右加强沟通和联系,整合各方力量,强化工作职能,把司法行政调研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分组讨论时,大家一致认为:市局举办这次调研人员培训班十分必要。作为调研工作人员尤其需要象这种集训形式,强化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加强纵向指导和横向沟通、联系,促进调研工作水平的提高。在讨论中,同志们还就进一步搞好司法行政调研工作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这次培训班在参加培训的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很好效果。培训班既有授课,又有经验交流,还建立了调研工作联络员制度,内容丰富,时间紧凑,收获很大,推动了全系统调研工作的深入开展。培训班形成的经验材料,我们将陆续在本刊登载,供大家学习借鉴.

  市司法局政策法规研究室

  以调查研究为先导

  开拓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红桥区司法局

  参加全系统调研人员培训班活动,既是学习的过程,也是对调研工作再认识、再提高的过程。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向各位领导汇报我局坚持以调查研究为先导、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的做法和体会。

  一、从认真总结经验入手,搞好调查研究工作

  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是做好任何工作的必不可少的两个方面。近年来,我局始终把理论调研做为一把手工程,从总结工作经验入手,使成功的做法和经验理论化,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1998年4月,司法部《司法研究》专门来我局,在收集、整理全局干警撰写的涉及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的调研论文基础上,编辑出版了“天津市红桥区司法行政研究成果专辑”。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既要大胆实践,又要勇于探索。1998年以来,大量流动人口的涌入,促进了城乡文化的交流,同时,也对城市治安管理带来新的课题。为把外来流动人口纳入“三五”普法教育的重点,我们深入街道、私营企业、建筑工地,进行摸底、排查、调研,共写出调研文章20余篇。其中《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对策》等调研文章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成为领导的决策依据。同时也得到了公安等部门的赞同,为我们开拓对流动人口的法制教育领域打下了基础。

  (二)既要着眼普遍性,又要注重特殊性。通过对流动人口法制教育必要性的深层次的广泛调研,我们从流动人口特殊性入手,选择了新村等两个街为试点。首先建立了流动人口法制业校,编印了《流动人口法制手册》,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区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高度重视,平顺书记两次深入红桥区听取汇报,并为《流动人口法制手册》题写了书名。1999年7月,召开了红桥区外来人口法制教育现场会,在全区推广了这两个街道的经验。用以点带面的方式,推动了外来流动人口普法教育工作的扎实深入开展。现在全区15个街道办事处和外来民工集中的企业单位,全部建立了外来流动人口法制业校,注册学员1.2万余人,占外来流动人口总数的95%,配备兼职法制课教师120多人。同时,设立了流动人口维权法治热线,发挥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

  (三)既要深化工作经验,又要创造新层次经验。去年9月至今年1月,市政府和司法部分别召开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之后,我们认识到,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既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基层社区政治文明,强化居民自治的需要。为此,我们一方面向各街司法科和各社区调解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他们学习并掌握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程序和文书格式。另一方面抓住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这一契机,根据司法部的规定,把那些能够胜任调解工作的社区积极分子吸纳到调解委员会中来。同时,我们抓住三条石街小新街居委会内发生的因吸烟造成自身死亡,殃及邻居房屋被烧的损害赔偿事件作为试点,指导该街司法科和调委会以人民调解庭规范的形式依法进行调解。并利用这一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案件,组织了人民调解庭的公开开庭调解活动,全区300余名调解主任和各区县司法局主管人民调解工作的局长、基层科长,参加了旁听。天津电视台、红桥有线台、今晚报、天津老年时报、天津青年报、天津政法报等新闻媒体也以“天津首次人民调解庭开庭”,“有了争议不必去法院到社区照样解决问题”为题,对这次活动进行了广泛报道,在工作基础上,区委书记办公会做出决定,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形式转发了我们会同区人民法院、公安分局联合制定的《红桥区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的条件,人民调解庭的人员组成及程序,以及法院、公安的各自职责等,再次以调研拓展了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二、从重点入手,瞄准难点,组织力量集中攻关

  以调研为先导,是开拓和创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是求真务实的具体体现,是鲜活的实践活动。在落实重点,突破难点,解决热点工作中,我们组织各职能部门集中攻关,已成工作常态。工作中坚持了以下几点:

  一是从单一调研的思路转变为以调研为先导。几年来,我们把调研工作的重点放在司法行政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百姓解决难点、热点问题上来。2001年全国城市工作会议后,我们针对“拆迁多、新建社区多、人员组合层次多、民间纠纷多、法律服务多”五多的特点,及时草拟了《红桥区加强基层社区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区委、区人大就此做了决定和决议,并召开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进行布置,为“四五”普法启动,找准了切入点。

  二是从单一部门搞调研为各部门联手搞调研。我们以基层社区“五多”情况为重点,以邵公庄街为试点,进行了“法律进社区”为主要内容的多部门联合调研,并在调研基础上,建立了“法律进社区”工作管理网络,形成了以依法治区办公室牵头,街道运作,社区居委会、物业、警务室为活动载体的“法律进社区”工作体系。公证、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定期、定点、分片服务,基本做到了百姓有法律服务需求不出庭院,方便了群众对法律服务的要求。

  去年6月19日,司法部部长张福森等领导同志到红桥区进行基层依法治理调研,专程视察了我区邵公庄仁爱小区“法律进社区”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肯定。

  三是从纵向调研发展为横向调研。去年以来,我们试图把依法治理工作的触角不断向基层、向企业延伸,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为此,我们与天津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天津商学院、天津市中院、区法院,共同对近300家企业在经营中的不良情况进行调查,梳理出近12类带有共性的问题,举办了大型企业厂长、经理恳谈会,由专家、学者、法官、律师现场解答问题。引起了较大反响。不少企业负责人说,这样普法的效果是最好的。

  三、加强对调研工作的领导,充实调研队伍的力量

  我局的调研始终坚持不作表面文章,力求有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通过调研,每年各科室都要有自己的“拳头”产品和有创新工作,这是我们的要求。同时,局领导也身体力行亲自做。几年来,无论在区政府建立公证办公室,还是公证介入人事制度改革;无论是廉政建设“两个公开”(领导干部每月工作和财务开支)制度的制定执行,还是对机关科室进行量化目标考核,局领导都是在考察的基础上,形成统一认识,再付诸行动,使调研形成了一定的氛围。

  二○○三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