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队伍建设 > 廉政视点 正文
全市各区、县司法局认真贯彻《实施纲要》构建惩防体系重实效
  2006-12-26 15:55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按照司法部的安排部署以及《天津市司法行政系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全市18个区、县司法局和开发区司法局党委(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结合各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于今年年底前全部制定出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区、县司法局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把落实《实施纲要》的工作列入党委(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平、河西、河东、红桥、河北、南开、北辰、西青、武清、宝坻、静海、蓟县等区、县司法局,注重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责任分解,及时制定责任分工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分工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各项任务的落实。各科室、部门统筹规划,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二、以教育为基础,筑牢思想防线

  各区、县司法局确立反腐倡廉教育的目标,突出教育的重点和内容,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教育制度,并在教育的形式和方法上,不断改进和完善,务求实效,注重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恪守诚信、廉洁从业的教育。津南、西青、宝坻等司法局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本单位的培训教学计划,开设廉政教育讲座课程,保证课时、内容及考核的质量。北辰、西青司法局为了充分发挥网络技术优势,利用市司法局建立的党风廉政教育专栏、专页和当地“廉政网”中的网页,对今后如何宣传和树立基层司法行政勤政廉政的典型,交流反腐倡廉的工作经验,及时通报本单位各类典型案例等教育任务和形式,进行认真地部署和规划。北辰区司法局还积极与监狱、劳教所联系,建立本单位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以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保障作用

  各区、县司法局充分认识到加强制度建设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保证作用,着力构建有效制约司法行政权力行使的制度规范体系,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从业行为,按制度办事,按制度管人,按制度理财的有效机制,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平、河西、南开、西青、北辰、武清、开发区等司法局注重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管理监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完善公开办事制度等项制度,并提出建立健全保证制度落实的责任制,以确保各项制度的全面落实。

  四、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到积极探索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蓟县、塘沽、东丽、宁河、大港、汉沽等司法局制定一系列监督制约方案,明确监督重点,加强对行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健全考核、奖惩和保障机制,全面发挥监督的主体作用,努力提高监督的效果,有效防止权利失控、决策失误与行为失范。

  按照近期具体、中期原则、长期宏观的原则,实现2006年和2007年初步建立起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格局和工作机制,我市18个区、县和开发区司法局对中、长、远期工作均做出规划和部署。各区、县司法局在认真贯彻《实施纲要》中,深入研究、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努力推动基层司法行政惩防体系的与时俱进,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