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队伍建设 > 特别报道 正文
优质服务 再创佳绩
  2005-11-08 10:38

  ─记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天津市公证处

  日前,天津市公证处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近年来,天津市公证处结合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坚持“服务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1998年度被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文明行业”称号,2002年4月被司法部授予“部级文明公证处”称号,2002年5月被司法部、中国残联评为“残疾人维权示范岗”。2001—2002年、2003—2004年连续被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文明单位”称号,并被天津市总工会评为2004年度天津市“十五”立功先进单位。

  一、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扎实开展创建活动

  市公证处领导高度重视对公证人员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他们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重点,利用党课、组织生活会、全体大会、写读书笔记等形式开展多种形式的政治理论学习和讨论交流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员的政治素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后,认真组织学习,要求全体公证员做到“二十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人人皆知,人人皆行。率先在全市公证行业中由全处公证人员共同签署了《天津市公证处文明服务公约》,使全体公证人员从思想上实现了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变,增强了服务意识和凝聚力。

  近几年来,市公证处从规范培训工作入手,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供智力支持。一是明确对处内人员接受再教育的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在职人员继续接受再教育,提高人员知识层次。二是制定全年业务培训计划和知识拓展培训方案,有计划地开展全年培训工作。三是进行公证员年度注册培训及南开大学专题学术讲座等处外培训。四是在处内开办公证人论坛,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英语知识培训、人力资源及管理知识培训、团队精神训练、论文写作技巧等多种内容的培训,全面提升公证人员综合素质水平。

  2002年,市公证处启动了“博爱基金”,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和支教活动。连续两年为天津儿童福利院累积捐款共计10400元及两台电视机;2003年6月分别向天津市监狱管理局和天津市劳教管理局青泊洼劳教所各捐赠了博爱基金3万元;出资5万元与天津市其他公证处共同在蓟县贫困地区援建全国第一所公证行业捐建的小学“天津公证希望小学”。他们为今晚报社主办的“今晚爱心无限,光明永驻人间”捐赠眼角膜的大型公益活动现场办理角膜捐赠公证500余件,全部免收公证服务费用。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以来,市公证处共上门办证860余次,减免公证服务费30余万元。他们还为贫困户捐款捐物,为老少边贫地区捐衣被,为社会无偿义务献血,参加义务劳动,节假日进行义务法律咨询以及参加希望工程等。

  二、加强民主管理,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2001年市公证处转制时曾有一些规章制度。随着改革及日常工作进程的逐步深化,制度中不完善的地方渐渐显现出来。自2003年年初开始,市公证处专门成立了制度修订小组,对处内原有规章制度逐一进行增补、修订。他们以“调查问卷”的形式将规章制度的征求意见稿交给全体公证人员审阅、修改。由此保障了在制定规范中体现民主,在民主中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监督。

  坚持证务公开,将办证规定、办证程序、收费标准、公证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及文明用语、工作忌语等各二十条公之于众,并将公证员的姓名及照片上墙,实行公证人员挂牌上岗。他们还公布了投诉电话,设置了投诉意见箱、网上投诉邮箱,规范地建立健全了社会监督的绿色通道。制定了《做人民满意的公证人员标准》,实行了主任接待日制度,制定了全年365天接待和办证制度,涉外民事出证不超过5个工作日,经济类出证不超过3个工作日,有特殊情况的可当天出证等一系列爱民、便民、利民的具体措施。

  三、加强办公环境建设,开拓公证服务领域

  公证工作始终坚持服从服务于党和政府重点工作。结合天津“三五八十”的奋斗目标和“危改工程”、“海河两岸综合开发”等重点工作,努力发挥公证工作在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预防纠纷、减少诉讼方面的职能作用。2002年,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聚焦公证”—公证法律服务系列活动,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向社会宣传公证法律知识,为天津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他们还千方百计改进服务水平,在公证处进门处设置了擦鞋机、雨具领用处;在休息室增加饮水机、软椅、报刊杂志;公证员的办公去掉了挡风玻璃、降低了办公台的高度等。目前,市公证处的业务范围涵盖了国内外数十个相关领域,年办证量逾5万件,公证事项多达100多项,公证文书在世界近百个国家和地区使用,办证质量和公信度均达一流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