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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认真学习《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用人激励机制为贯彻落实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六个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用人激励机制,我局紧密结合实际,采取三项措施:
一是强化学习,统一认识。通过安排中心组学习、举办培训班、组织研讨、知识答卷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好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使全体干部深刻理解这六个文件的重大意义,把握其精神实质,特别是组织领导干部和政工干部进行系统学习。
二是坚持原则,公开选拔。严格按照《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六个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的文件和《大港区党政机关选拔科级干部实行竞争上岗的暂行办法》及《大港区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岗位公开、选举公开、结果公开,邀请区委政法委、纪检委、区人事局对整个竞争过程进行监督,并对任用干部实行公示制和试用期制,确保竞争活动公平进行。
三是严格程序,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加强对科级干部考核和测评工作,健全科级干部平者让、庸者下和自行解职机制,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有关辞退的规定,对符合辞退条件的干部依法进行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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