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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以来,宝坻区社区矫正组织按照市局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机制,做到了“三个结合”。
一、与综合治理相结合。落实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把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纳入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二、与依法治区相结合。以“五.五”普法依法治区宣传活动为契机,利用广播、橱窗展览、发放法制宣传册等形式,大力宣传社区矫正相关的法律、法规,让社区矫正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
三、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相结合。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一体化工作机制,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无缝对接。
通过“三个结合”,我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基本形成了上下联动,区、镇、村和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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