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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4日是全国第七个“12.4”法制宣传日,也是党的十七大召开后的第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再掀普法工作新高潮,宝坻区以“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宣传主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一是由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办公室联合组织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民政局、残联、教育局、土地局、综合执法局、水利局、林业局、税务局等31个执法部门单位在宝坻城区南关大街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各执法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准备。精心制作了精美的宣传展牌、横幅标语、部门法宣传单(册),利用展牌、法制录像、法律咨询、法制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展开宣传。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贾凤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李连元,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张子堂,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吴会,区政协副主席、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副组长云凤河,区人民法院院长杨志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建廷,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区司法局局长刘文俊,区司法局党委书记邓宪泽参加了此次集中宣传活动。二是其他行政部门和单位也按照《宝坻区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部门单位、本乡镇街道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赶法制大集、送法下乡、法制报告会、法制演讲、法制座谈、法制征文、“法律六进”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宝坻城乡掀起了群众性的法制宣传高潮。据统计,此次“12.4”宣传活动全区共悬挂宣传横幅200余条,展出展牌1000余块(1200余平方米),发放宣传资料90000余份,送法律书籍、刊物、光盘2000余套,挂图300余张,受教育人次达20万余人次。区广播电台、电视台对于此次“12.4”法制宣传活动给予了充分及时的报道,为此次“12.4”法制宣传活动能够取得更加广泛、深入、及时的宣传效果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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