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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落实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公安派出所与街乡镇司法所建立联合调解工作室的意见》,及时化解缓解人民内部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积极推进平安天津、和谐天津建设,宝坻区司法局、宝坻区公安局经共同协商联合起草了《公安宝坻分局、区司法局关于公安派出所与街乡镇司法所建立联合调解工作室的意见》并由宝坻区综治委下发至全区24个乡镇街道。根据《公安宝坻分局、区司法局关于公安派出所与街乡镇司法所建立联合调解工作室的意见》并结合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由公安派出所和乡镇街道司法所在全区24个乡镇街道建立联合调解工作室,联合调解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以及情节轻微的一些治安纠纷。
目前,宝平街道办事处、口东镇、大唐庄镇、马家店镇、霍各庄镇、林亭口镇,史各庄镇等七个乡镇街道的联合调解工作室试点工作已展开,全区的联合调解室工作将于10月上旬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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