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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迎接第十七个“全国助残日”(2007.5.20),大力弘扬“扶残助残”精神,保障残疾人权益,共建和谐社会,宝坻区法律援助中心三项举措推进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对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简化审批程序,及时指派,快速办理。
二是实行定期回访制度,对残疾人申请的法律援助案件,定期进行回访,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心系残疾人·法律援助爱心活动”。大力宣传、积极推进残疾人法律援助事业,号召全社会共同筹建“残疾人法律援助专项基金”,为方便、快捷、有效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建立一个经济资助机制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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