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要坚决做到“三个决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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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6-20 15:43
 

  近年来,区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和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不断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在近日召开的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要求全区广大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要坚决做到“三个绝不允许”:

  一是绝不允许律师发表攻击党和政府的言论。广大律师要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论述,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定地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二是绝不允许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及其活动。广大律师要正确认识国家的民运和前途,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珍惜经济社会发展和律师工作发展的大好形势,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在执业过程中,要坚决以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为己任,真正做到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

  三是绝不允许在执业过程中挑辞架讼,唆使、诱导当事人上访、闹事。广大律师要坚决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在思想上、工作上自觉维护国家政治社会的稳定。在执业过程中要坚持服务为民、诚信为民的宗旨,把服务为民切实落实到律师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防止各种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