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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三月份以来,宝坻区司法局以综治宣传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大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力度,成效显著。
一、 认真学习,增强意识
按照局党委的部署,我们组织机关全体人员重新学习了《天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对司法行政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进行了研读,增强了机关全体人员做好综治工作和司法业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 抓住时机,加大宣传
一是为大力宣传已于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我局联合依法治区办公室、团区委、区教育局,深入到口东镇安乐中心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进校园”活动,从而拉开了宝坻区2006年度“法制宣传百校行”活动的序幕。活动中,“青少年法制教育宣讲团”的成员为该校近千名师生作了题为“学法律、讲道德,塑造美好心灵”的法制报告。同时区司法局还向同学们发放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证”160余份,承诺持证学生如有法律纠纷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直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将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区广播电台、电视台对此次活动给予了相关报道。
二是整合律师、公证及法律工作者等资源进行集中宣传。3月份,我们充分利用3.5学雷锋日、三八妇女维权周以及综治宣传日,开展了3次法制宣传活动。全局共有15人次参加了宣传活动,发放法律知识小册子150余本,法律援助卡160余张,有关法律援助条例、司法行政业务知识宣传资料500余张,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件15人次。
三、 发挥职能,排忧解难。
综治宣传月中,我们充分运用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和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职能,切实为群众解疑释惑,维护群众权益。148法律服务室和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217余件500余人次,代拟法律文书10份,承办各类案件29件,为构建我区安定和谐社会环境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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