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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最大效用,维护社会稳定,区司法局经认真研究,拟对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安排部署如下:一、要求所属乡镇司法所切实搞好自查。各乡镇司法所要根据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自查方案,有计划,分步骤的指导所属辖区内的调委会对其制定的调解协议书进行自查,在自查中要重点检查调解协议书中存在的不规范、不合法的内容。二、要求所属乡镇司法所认真进行整改。各乡镇在自查的基础上,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找准薄弱环节,确实解决在调解协议的订立、内容、履行、归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要求所属乡镇司法所抓紧时间落实。按照安排计划,我局将于四月中旬开始对全区司法所的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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